1.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職責分工: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市教育局等部門擬定;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2.職業衛生監管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局負責會同市安監局、人社局等有關部門擬定我市職業病防治的相關政策、職業病防治規劃。負責監督管理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工作。組織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和專項調查,開展職業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提出職業病防治對策。負責化學品毒性鑒定、個人劑量監測、放射防護器材和含放射性產品檢測等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審批承擔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並進行監督管理,規範職業病的檢查和救治;會同相關部門加強職業病防治機構建設。負責醫療機構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監督管理。負責職業病報告的管理和發布,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科學研究。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開展職業人群健康促進工作。市安監局負責起草我市職業病防治的相關政策。組織擬訂我市職業衛生標準中的用人單位職業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職業防護設施、個體職業防護等相關標準。負責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依法監督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國家、省上有關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及監督檢查。負責監督管理用人單位職業危害項目申報工作。負責依法管理我市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工作。負責職業衛生檢測、評價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衛生培訓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和督促用人單位依法建立職業危害因素監測、評價、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相關職業衛生檢查等管理制度;監督檢查和督促用人單位提供勞動者健康損害與職業史、職業危害接觸關系等相關證明材料。負責匯總、分析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等信息,向相關部門和機構提供職業衛生監督檢查情況。市人社局負責勞動合同實施情況監管工作,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根據職業病診斷結果,做好職業病人的社會保障工作。市總工會依法參與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反映勞動者職業健康方面的訴求,提出意見和建議,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