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專利法,申請專利的程序是什麽?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可分為受理、初步審查、公布、實質審查和授權五個階段:(1)受理階段,專利局收到專利申請後進行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專利局確定申請日,給予申請號,並在核對文件清單後,發出受理通知書,告知申請人。申請文件未打印、印刷、字跡模糊或被塗改;或者圖紙、圖片未使用繪圖工具和黑色墨水繪制,照片模糊、塗改;或者申請文件不齊全的;或者請求中不知道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或者專利申請類別不明確或者不確定,未經過涉外專利代理機構的國外單位和個人直接寄送的專利申請,不予受理。(2)在初步審查階段受理的專利申請按照規定繳納申請費的,自動進入初步審查階段。在初步審查之前,發明專利申請必須先進行保密審查,需要保密的,按照保密程序辦理。在初步審查中,需要審查申請是否存在明顯缺陷,主要包括審查內容是否屬於專利法不授予專利權的範圍,技術內容的明顯缺乏是否不能構成技術方案,是否缺乏單壹性,申請文件是否完整,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如果是外地申請人,需要進行資格審查和申請手續審查。不合格的,專利局將通知申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補正或者陳述。逾期未答復的,該申請視為撤回。答復後缺陷仍未消除的,應當拒收。發明專利申請通過初步審查的,發給初步審查合格通知書。除上述審查外,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還應當審查是否與現有專利明顯相同,不是新的技術方案或者新的設計,經初步審查未發現駁回理由。會直接輸入授權指令。(三)公布階段發明專利申請自初步審查通知書發出之日起進入公布階段。申請人未提出提前公開請求的,自申請日起18個月後才進入公開準備程序。如果申請人要求提前公開,申請將立即進入公開準備程序。經過格式審查、編輯校對、計算機處理、排版印刷,約3個月後,其說明書摘要發表在《專利公報》上,並出版了說明書小冊子。申請公布後,申請人有權獲得臨時保護。(4)在實質審查階段的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後,如果申請人提出了實質審查請求並且該請求已經生效,申請人將進入實質審查程序。申請人自申請日起三年內未提出實審請求,或者實審請求未生效的,該申請視為撤回。在實際審理過程中,會綜合審查專利申請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等專利法規定的實質性條件。經審查,認為申請不符合授權條件或者存在各種缺陷的,將通知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陳述意見或者進行修改。逾期未答復的,視為撤回申請,經多次答復仍不符合要求的,駁回申請。實際試用期很長。自申請日起兩年內未被授權的,從第三年起每年繳納申請維持費。逾期未繳納的,視為撤回申請。實質性審查未發現駁回理由的,按規定進入授權程序。(5)在授權階段,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已經初步審查,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未發現駁回理由的,審查員將制作授權通知書,申請授權登記準備。專利局對授權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進行審查,並對專利申請的描述項進行校對和修改後,發出授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申請人接到通知後,應當按照通知的要求辦理註冊手續,並在2個月內繳納規定的費用。如果按期完成登記手續,專利局將授予專利權,頒發專利證書,在專利登記簿上予以記載,並於兩個月後在專利公報上予以公告。未按照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
上一篇:2017取消行政事業性收費有哪些?下一篇:張家港醫藥包裝盒制造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