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居民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起付標準:壹級醫院100元;二級醫院400元;三級醫院600元;家庭病床100元;
住院次數起付標準: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第二次及以後住院,起付標準減半執行;
溫馨提示:30日內因同種疾病二次住院,只繳納壹次起付標準;14歲以下少年兒童住院,起付標準減半執行;
報銷比例:壹級醫院80%;二級醫院70%;三級醫院60%;家庭病床60%;
門診醫療費用報銷:
普通門診待遇標準:
全體參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門診待遇,壹個醫療保險年度內,普通門診不設起付線,進入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內的醫療費用按50%比例報銷;
特殊疾病門診待遇標準:
A:下列特殊疾病門診病種,符合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的醫療費按60%的比例報銷:
慢性腎功能衰竭的透析;
惡性腫瘤的放療、化療;
結核病化療;
器官移植抗排異;
血友病;
丙肝幹擾素治療;
門診進行的康復治療;
小兒手足口病;
門診搶救死亡的醫療費用。
B:下列特殊疾病門診病種,符合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的醫療費按限額標準報銷:
慢性腎衰非透析治療、慢性腎衰非透析治療+糖尿病並發癥、
慢性腎衰非透析治療+風濕類疾病;
精神分裂癥、抑郁癥、重癥難治性強迫癥;
糖尿病並發癥;
Ⅱ度以上心衰;
再生障礙性貧血、骨髓增生性疾病;
系統性紅斑狼瘡、強直性脊柱炎、系統性硬化癥、多發性肌炎、類風濕關節炎、原發幹燥綜合癥;
眼底出血激光治療;
動脈支架術後抗凝、心臟換瓣或搭橋術後抗凝治療;
肝硬化失代償;
白內障超聲乳化;
腦垂體瘤、甲狀腺功能減退;
慢性腎小球腎炎、腎病綜合癥;
腎臟疾病+糖尿病並發癥;
Ⅰ型糖尿病;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自身免疫性肝炎;
高血壓病Ⅲ期;
帕金森綜合癥。
實行集中認定的12個病種是:糖尿病並發癥、Ⅱ度以上心衰、Ⅰ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肝硬化失代償、腎臟疾病、慢性腎功能衰竭的非透析治療、風濕類疾病、丙型肝炎、高血壓病Ⅲ期、血友病、帕金森綜合癥。社會保險部門每月組織壹次認定。參保居民可到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二樓服務大廳17、18號窗口、澗西、西工、老城、_河、吉利區社會保險中心服務大廳,以及中國人壽保險洛陽分公司健康保險部壹樓服務大廳申請認定和咨詢。
大病醫療費用報銷:
參保居民單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中,屬城鎮居民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內的部分,在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後,其個人負擔部分超過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對超過部分按55%的比例給予“二次報銷”;
參保居民個人年度多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及“二次報銷”支付後,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住院醫療費超過2.5萬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對超過部分按55%的比例給予“再次報銷”,大病保險資金年度個人最高支付限額為25萬元。
城鎮職工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住院起付標準:
壹級醫院:第壹次住院240元,第二次住院120元,第三次住院及以後120元;
二級醫院:第壹次住院480元,第二次住院360元,第三次住院及以後240元;
三級醫院:第壹次住院600元,第二次住院480元,第三次住院及以後360元;
三級甲等醫院:第壹次住院800元,第二次住院600元,第三次住院及以後480元;
註:家庭病床起付標準壹律為120元。
報銷比例:
1、起付標準以上到10000元:三級醫院在職員工報銷80%,退休人員報銷85%;二級醫院在職員工報銷85%,退休人員報銷90%;壹級醫院在職員工報銷90%,退休人員報銷95%;
2、起付標準以上到10000元:三級醫院在職員工報銷85%,退休人員報銷87%;二級醫院在職員工報銷90%,退休人員報銷92%;壹級醫院在職員工報銷95%,退休人員報銷97%;
門診醫療費用報銷: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特殊醫療和特殊門診病種的管理按全市統壹規定執行。
報銷範圍
醫保費用下不予報銷情況:
明確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
交通事故、意外事故、醫療事故等明確由第三方負責的;
應當由公***衛生負擔的;
在境外就醫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費用。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審核通過,即時辦理
辦理費用:不收費
辦理地址
洛陽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電話:0379—63219526
地址:開元大道286號洛陽會展中心2樓
洛陽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服務大廳
地址: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學府街開元大道交叉口東北角
洛陽市社保局社會保險經辦服務大廳
地址:洛陽市西工區
孟津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地址:小浪底路333號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