劑量的話就是妳說的規格。我想說藥物的規格,是指單壹計量中主成分的含量。
比如片劑的規格是10mg,那麽就是壹片中含主成分10mg。這個劑量不是可以隨意調節的。是根據藥物的溶解性質,毒理性質和藥理學各方面數據衡量之後,得出的壹個數據。
壹片中含有多少主成分,這個值是不能夠輕易變動的。有人覺得,我每次吃兩片藥,或者四片藥。妳幹什麽不直接把主藥都加在壹片藥裏面,我吃的時候省事。可有的時候,規格太大可能會使得服用後在胃部沒辦法溶出,又或者,劑量太大在放置時會產生雜質之類的問題。
至於品種問題,就是吃完了壹種藥,然後換壹種藥的問題。因為主成分是治病的成分。這些很多都是有配伍禁忌的。比如,妳的支氣管炎用壹種消炎藥,好了之後又有扁桃體炎的癥狀要吃另壹種消炎藥。這個不可能把兩種消炎藥做成復方藥。因為混合在壹起可能兩種成分會互相影響,像消炎藥可能會出現加倍的情況。而且,對妳而言,需要的是頭疼醫頭,腳疼醫腳。如果沒有病竈的地方用了藥,可能會產生不良反應。
很多藥品的物質成分的適應癥很窄,我們做制藥也是慢慢地在淘汰壹些舊的品種。不過這需要太漫長的過程了。
妳說的情況確實存在,但是並不是藥廠或者藥品本身的問題。重要的應該是開藥的醫生。他們按照適應癥來選擇藥品,當然了,不排除中間有醫藥代表……後面大家都知道了。按說用藥應該是藥劑師配合來選擇用藥。所以現在國家開始控制用藥,希望慢慢會得到改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