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藥品質量標準分為3級標準·:
1、國家藥品標準:《中華人民***和國藥典》屬於國家藥品標準,是法定標準,有國家藥典委員會制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布。《中國藥典》從2019年開始分為壹部、二部和三部,藥典三部收載生物制品,是首次將《中國生物制品規程》並入藥典。
2、局頒藥品標準:局頒標準包括所有未收入藥典的,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頒布的藥品標準及《藥品衛生標準》等。
3、由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的《中藥飲片炮制規範》,也是法定的藥品標準。
藥品質量標準指的是把反映的藥品質量特性的技術參數,指標明確規定下來,形成技術文件,規定藥品質量規格及檢驗的方法。
為保證藥品質量而對各種檢查項目、指標、限度、範圍等所做的規定,稱為藥品質量標準。
藥品質量標準是藥品的純度、成分含量、組分、生物有效性、療效、毒副作用、熱原度、無菌度、物理化學性質以及雜質的綜合表現。
保證藥品質量,藥品標準所設定的質量指標及技術要求,其科學內涵是要有效控制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因此,質量標準的技術指標從本質上講包括有效性控制指標以及安全性控制指標兩個方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從事藥品研制、生產、經營、使用和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所稱藥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化學藥和生物制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