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天內本地疫情發生的縣(市、區、旗)人員嚴格限制回京,對已抵京人員實施隔離觀察、健康監測、核酸檢測等措施,在家停留期間不得外出。其他人員正常48小時內持核酸陰性證明和“北京健康寶”綠色代碼回京。到京後,出現疫情相關風險和疑似癥狀時,應盡快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向社區(村)、賓館或單位報告。我和我的住院醫師應在調查管理和健康監測方面相互配合。
3.返京人員抵京後,進行3天居家健康監測,3天內檢測2次(進京後24小時內完成1次核酸檢測,進京後72小時內完成2次核酸檢測),7天內不得聚餐、聚會、前往人員密集場所。疫情風險人員應當配合落實居家(店)衛生監測等防疫措施。居家隔離、居家健康監測以及與其共同生活的人員,應嚴格留在家中,不得外出。
4.嚴格實施快遞、外賣、冷鏈、醫療機構等重點行業、重點場所、重點區域人群常態化核酸篩查,確保“應檢盡檢”。進入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公共場所和社區(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嚴格掃碼,測量體溫,查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各社區(村)加強卡口管理,嚴格落實巡查要求。
5.壓實疫情防控的“四方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堅持“防疫必須管在行業,防疫必須管在業務”,加強日常檢查指導,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在京單位嚴格落實防疫主體責任,動態完善人員臺賬,強化內部管理,狠抓各項防疫措施。各區對轄區疫情防控負總責,協調各方資源,確保各項防疫措施落實。個人應當是自身健康管理的第壹責任人,主動報告個人疫情,自覺履行核酸檢測、掃碼檢查等防疫義務。對違反首都防疫政策,造成不良後果的,依法追究責任,並通報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