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處方藥起源於叛國,已有60多年的歷史。是人們自我保健、自我藥療意識增強的產物
1996,中國政府正式提出藥品分類管理。同年,衛生部牽頭,七部委成立OTC辦公室。1998車家藥監局成立後,藥監局安監科負責OTC管理。1999年7月22日,我國正式頒布《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稱贊首批國家非處方藥(西藥部分和中成藥部分)。《管理辦法》自2000年6月65438日+10月65438日+0日起執行如下。由於山東省和濟南市未被納入藥品分類管理辦法試點省市,人們對OTC的反應相對溫和。但是,相關的討論計劃也已經發布,我們將在後面介紹。
因為非處方藥不需要醫生指導就可以服用,所以非處方藥壹般安全有效,便宜方便。我市有關人士特別將其特點總結如下:
第壹,不需要醫生的處方,不在醫生的指導和監督下使用。
第二,適應癥是患者可以自己判斷的疾病。該藥物使用有效、方便、安全,見效快。
第三,壹般能減輕患者的不適感,減輕小病的初期癥狀或防止其惡化,也能減輕已確診的癥狀或延緩癥狀的發展。
第四,不含毒,無成癮性,不易在體內蓄積,所以不產生耐藥性,不良反應發生率低。
五、壹般條件下儲存,質量穩定。
六、非處方藥不同的使用者有不同的說明書,通俗易懂,在標簽和說明書的指導下能正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