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局的職能範圍是:1。負責綜合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管理。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相關政策法規,起草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相關規範性文件,制定相關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質量、食品安全、標準化和知識產權強市戰略。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
2.負責市場主體的統壹登記。負責市級各類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組織和指導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披露和* * *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 * *共享相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進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3、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和知識產權綜合執法。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進實施統壹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和知識產權行政執法。
4、負責市場秩序的監督管理。依法對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相關服務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查處價格違法收費、不正當競爭、非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和專利知識產權、制售假冒偽劣行為。
5.從整體上推動競爭政策的實施,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實施。依法監督全市經營者集中行為,並根據委托開展調查。指導企業在境外(海外)應訴反壟斷訴訟。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部門。
法律依據:《關於規範市、縣(區)市場監督管理機構名稱的通知》。壹是設區市市場監督管理機構由工商、質監、食監三部門整合,名稱統壹為“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掛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由工商和質監兩個部門整合,名稱統壹為“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二是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機構名稱統壹為“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增加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三是鄉鎮(街道)市場監督管理分局名稱統壹為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分局,並加掛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