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關於調整廣安市主城區貨運車輛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為進壹步便利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助力物流保通保暢,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結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實際,經研究決定,對廣安市主城區現行貨運車輛限制通行管理措施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壹、管控區域
廣安市廣安區、廣安經開區建成區。
二、管控車型
本通告所指貨運車輛包括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掛車。
三、通行措施
(壹)新能源貨車通行措施。
所有新能源貨車(中型、重型除外)不受通行路段限制,全天24小時均可在主城區範圍內通行。
(二)皮卡車及微型貨車通行措施。
所有皮卡車及微型貨車不受通行路段限制,全天24小時均可在主城區範圍內通行。
(三)輕型貨車通行措施。
輕型貨車禁止在廣安市主城區工作日道路交通高峰期(上午07:30至09:00,下午17:00至19:00)通行。因道路交通安全和大氣汙染防治對輕型貨車實行禁限行的路段:
①24小時禁止通行路段
廣門路下行方向(高巖至新南門)、迎賓大道下行方向(市消防支隊至馬石梯路口)。
②6時至22時禁止通行路段
城南片區:思源大道全路段、平安大道全路段、濱河路(朝陽大道至1號橋段)。
城北片區:幸福街全路段、北倉路全路段、人民路全路段、濱江路(思源中學路口至均悅酒店路口段)。
奎閣片區:深廣大道(朝陽大道路口至港前大道路口段)、奎閣大道(朝陽大道路口至蒿壩路路口段)
(四)中型、重型貨車(含新能源)通行措施。
廣安市主城區6時至22時禁止中型、重型貨車通行,全天24小時禁止在廣門路下行方向(高巖至新南門)、迎賓大道下行方向(市消防支隊至馬石梯路口)、環溪壹路通行。
中型、重型貨車全天24小時可通行路段:
城南片區:官盛大橋、濱江東路、鳳凰大道、淩雲東路(廣華大道至鳳凰大道段)、方坪大道、桃園路、小平大道、朝陽大道(廣安東收費站至鳳凰大道段)、廣武路(穿石路口至棗山收費站段)。
城北片區:棗彭路、環城北路、諫議路、花園路。
四、其他相關事項
(壹)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違規進出禁限行路段的貨運車輛將嚴肅查處,壹經發現將依照《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罰。
(二)貨運車輛進入主城區後,除正常上下貨物外嚴禁停放,需停放在轄區政府指定的貨運車輛停車場內。
(三)廣安市主城區嚴禁超載、超限、非法拼(改)裝貨運車輛通行,嚴禁排放未達標的貨運車輛和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車進入。
(四)灑水車和清掃車等環衛作業車、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不受禁限行路段和時段的限制。
(五)進入城區的貨運車輛應保持車身整潔,運載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漿、水泥、混凝土等貨運車輛,應采取密閉、外層覆蓋等措施,不得沿途遺灑飄散、汙染道路。
(六)從事鮮活糧油生活必需品配送、藥品配送、郵政快遞、工程搶險、道路養護、重大市政工程建設等特殊車輛需在禁行時間和路段進出主城區通行的,必須辦理相關貨車進出城通行手續後方可通行。
(七)遇有重汙染等惡劣天氣時,通行政策按照市政府應急預案車輛管控政策執行。
(八)本通告中所指的新能源、輕型、中型、重型等車輛類型以車輛行駛證簽註為準。
本通告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廣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