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認為,“兩票制”之所以難以落實,並不僅僅是因為改革損害了多方利益,最主要的還在於該方案並不合理。首先,“將藥價過高歸咎於流通環節過多”就不合理。現在的藥價之所以高,主要是供需雙方信息不對稱、醫生壟斷用藥知識造成,唯壹解決的辦法應該是增加需方(付費方)的力量,使之具有足夠的知識和力量與賣方討價還價。至於市場流通,那是市場自己的事情,企業自己會選擇最有效的渠道將藥品送到患者手中。
幾年前,全國人大代表、武漢市副市長劉順妮在全國“兩會”上建議,用“藥品直供”推動“藥價直降”,應該說渠道更短,比“兩票制”更激進,最後也是不了了之,為什麽?因為直供並不是新鮮玩意兒,長久以來,壹直有部分品種沒有經過醫藥批發企業直接從生產企業進入醫療機構和零售企業。實踐證明,這種方式的成本很高,只適合部分品種。
“兩票制”雖然中庸壹些,但道理是壹樣的,壹票、兩票還是三票、四票應該由企業自己根據市場形態、企業、品種的具體情況來決定。如果直供最劃算,企業不可能非要將自己本來可以賺到的錢送給別人。而且,醫藥批發企業在市場上起的是集中配送的作用,它將數量眾多的生產企業或上遊批發企業的產品集中在壹起,供同樣數量眾多的醫療機構、零售企業和下遊批發企業選購,既節省了上遊企業與單個醫療機構、零售企業和過小的批發企業打交道的成本,也節省了小批發企業、醫療機構和零售企業與單個上遊企業打交道的成本,生產和采購可以同時集中起來,避免了單獨配送的麻煩。如果非要強制施行“兩票制”,批發企業之間的相互協作就變得幾乎不可能了。生產企業很可能要跟比過去多得多的批發企業打交道,信息和物流成本可能比過去更高。
隨著網絡時代的到來和交通運輸的便捷化,商品渠道肯定會越變越扁平,這是時代的發展趨勢,但具體到每壹家企業、每壹個品種,情況卻要復雜得多,不可能壹刀切。“兩票制”人為地迫使配送能力有限的小批發企業難以生存,提高行業集中度,結果很可能是小的批發企業退出了市場,而被助長起來的所謂大企業由於能力發展跟不上,服務質量反而下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