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提高增值稅起征點外,2021年國務院常務會議還確定了進壹步支持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先進制造業的稅收優惠政策。詳情如下:
壹、加大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力度,將個體工商戶納入優惠政策範圍。今年1月1日至明年年底,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現行優惠政策的基礎上減半征收所得稅,進壹步減輕實際稅負。
二、從今年4月1日起,運輸設備、電機、儀器儀表、醫藥、化纖等制造企業。將納入先進制造企業增值稅留成和退稅政策,增量留成和扣稅按月全額退稅。
根據稅收優惠和上述政策,預計每年減稅將超過5500億元。但在實施減稅政策的同時,也要堅決防止各種名目的亂收費增加企業負擔。
最新資訊:增值稅起征點45萬4月1日正式執行
1、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後未超過15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2、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後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政策。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中的“免稅銷售額”相關欄次,填寫差額後的銷售額。
3、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以1個月或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壹經選擇,壹個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