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誰能拿到?市人力社保局勞動關系處表示,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度以上(含35度)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5度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高溫天氣以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市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氣象臺向社會公布的氣溫為準。第二,補貼多少?我省高溫津貼標準,從2065年6月1日起,全省高溫津貼由原來的每月200元提高到每月300元,發放時間為六、七、八、九十四個月。計入工資總額,按規定稅前扣除。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和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不包括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津貼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提供的防暑降溫飲料、藥品等勞動保護用品費用不得用於沖抵高溫補貼。此外,原則上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第三,什麽時候發?用人單位原則上應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用人單位應當通過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依法制定規章制度等方式,明確本單位發放高溫津貼的具體崗位工種和支付方式。用人單位集體合同、規章制度明確按照勞動者當月實際出勤和高溫天氣工作時間折算高溫津貼支付的,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月標準折算。用人單位安排非全日制勞動者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也應按此標準折算。四。爭議解決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支付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投訴,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訴訟。這種補貼是根據當地實際氣溫來確定的。夏季壹旦氣溫超過35度,在戶外工作的勞動者可以獲得相應的勞動高溫補貼。用人單位也要尊重適當的防暑物品降溫。如果企業不執行,勞動者也可以通過勞動部門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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