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醫療相關法律法規都有哪些
中華人民***和國護士管理辦法 2003年8月28日14:11 頁面功能 我來說兩句我要“揪”錯推薦字體:大 中 小打印 關閉 分類號 2360069301 標題 中華人民***和國護士管理辦法 時效性 有效 頒布單位 衛生部 頒布日期 930326 實施日期 940101 失效日期 內容分類 醫政類 文號 衛生部令第31號 名稱 中華人民***和國護士管理辦法 第壹章 總 則 第壹條 為加強護士管理,提高護理質量,保障醫療和護理安全,保護護士的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護士系指按本辦法規定取得《中華人民***和國護士執業證書》並經過註冊的護理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條 國家發展護理事業,促進護理學科的發展,加強護士隊伍建設,重視和發揮護士在醫療、預防、保健和康復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條 護士的執業權利受法律保護。護士的勞動受全社會的尊重。 第五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護士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 考 試 第六條 凡申請護士執業者必須通過衛生部統壹執業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和國護士執業證書》。 第七條 獲得高等醫學院校護理專業專科以上畢業文憑者,以及獲得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認免考資格的普通中等衛生(護士)學校護理專業畢業文憑者,可以免於護士執業考試。 獲得其他普通中等衛生(護士)學校護理專業畢業文憑者,可以申請護士執業考試。 第八條 護士執業考試每年舉行壹次。 第九條 護士執業考試的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條 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以及護士執業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發給《中華人民***和國護士執業證書》。 第十壹條 《中華人民***和國護士執業證書》由衛生部監制。 第三章 註 冊 第十二條 獲得《中華人民***和國護士執業證書》者,方可申請護士執業註冊 。 第十三條 護士註冊機關為執業所在地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 第十四條 申請首次護士註冊必須填寫《護士註冊申請表》,繳納註冊費,並向註冊機關繳驗: (壹)《中華人民***和國護士執業證書》; (二)身份證明; (三)健康檢查證明; (四)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證明。 第十五條 註冊機關在受理註冊申請後,應當在三十日內完成審核,審核合格的,予以註冊;審核不合格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者。 第十六條 護士註冊的有效期為二年。 護士連續註冊,在前壹註冊期滿前六十日,對《中華人民***和國護士執業證書》進行個人或集體校驗註冊。 第十七條 中斷註冊五年以上者,必須按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參加臨床實踐三個月,並向註冊機關提交有關證明,方可辦理再次註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註冊: (壹)服刑期間;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執行護理業務; (三)違反本辦法被中止或取消註冊; (四)其他不宜從事護士工作的。 第四章 執 業 第十九條 未經護士執業註冊者不得從事護士工作。 護理專業在校生或畢業生進行專業實習,以及按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進行臨床實踐的,必須按照衛生部的有關規定在護士的指導下進行。 第二十條 護理員只能在護士的指導下從事臨床生活護理工作。 第二十壹條 護士在執業中應當正確執行醫囑,觀察病人的身心狀態,對病人進行科學的護理。 遇緊急情況應及時通知醫生並配合搶救,醫生不在場時,護士應當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第二十二條 護士有承擔預防保健工作、宣傳防病治病知識、進行康復指導、開展健康教育、提供衛生咨詢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 護士執業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醫療護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及技術規範。 第二十四條 護士在執業中得悉就醫者的隱私,不得泄露,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遇有自然災害、傳染病流行、突發重大傷亡事故及其他嚴重威脅人群生命健康的緊急情況,護士必須服從衛生行政部門的調遣,參加醫療救護和預防保健工作。 第二十六條 護士依法履行職責的權利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五章 罰 則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未經護士執業註冊從事護士工作的,由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 第二十八條 非法取得《中華人民***和國護士執業證書》的,由衛生行政部門予以繳銷。 第二十九條 護士執業違反醫療護理規章制度及技術規範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視情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中止註冊直至取消其註冊。 第三十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非法阻撓護士依法執業或侵犯護士人身權利的,由護士所在單位提請公安機關予以治安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壹條 違反本辦法其他規定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視情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中止註冊直至取消其註冊。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對行政處理決定不履行又未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復議或提起訴訟的,衛生行政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實施前已經取得護士以上技術職稱者,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合格,發給《中華人民***和國護士執業證書。3.醫院管理者和醫務人員應熟悉掌握哪些常用的衛生管理法律
醫院管理者和醫務人員應熟悉掌握常用的衛生管理法律、法規: 醫院管理者應樹立“依法治院、依法行醫”的思想,熟悉掌握與醫療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和國執業醫師法》、《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院工作制度》、《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 對醫務人員進行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及相關配套文件的培訓。依據法律、法規上的行為準則,規範醫務人員的執業行為,做到學法懂法、依法行醫。4.有哪些醫療相關的法律法規
法律:·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 2001 法規:1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省級以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有關問題的通知 2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2008) 3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糾風辦關於開展全國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重點檢查的通知 4 國務院關於城鄉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和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情況的報告 5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食品藥品安全“十壹五”規劃的通知 6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加強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7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整頓和規範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8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9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05年全國食品藥品專項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 10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的通知 11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12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科技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衛生部、藥品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中醫藥局、中科院關於中藥現代化發展綱要的通知 13 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14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施行藥品管理法有關藥品標準延期執行問題的復函 15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體改辦等部門關於整頓和規範藥品市場意見的通知 16 國務院批轉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17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18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進壹步加強藥品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有關問題的復函 19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整頓和規範藥品生產經營秩序加強藥品管理工作的通知 20 國務院關於進壹步加強藥品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 21 藥品行政保護條例 22 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辦法[失效] 23 放射性藥品管理辦法 24 精神藥品管理辦法[失效] 25 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 26 麻醉藥品管理辦法[失效] 27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部關於加強藥品管理制止濫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報告的通知 28 國務院批轉衛生部等單位關於加強藥政管理禁止制售偽劣藥品的報告的通知 29 麻醉藥品管理條例[失效] 司法解釋: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沒收財產是否應進行聽證及沒收經營藥品行為等有關法律問題的答復 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懲處生產銷售偽劣食品、藥品等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的通知 3 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關於安定註射液是否屬於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條規定的精神藥品問題的答復 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5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行政保護公告第140號(終止公告)--法國利博福尼制藥公司的非諾貝特(Fenofibrate)微粒化膠囊終止藥品行政保護 6 最高人民檢察院、衛生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在醫藥衛生領域職務犯罪系統預防工作中加強聯系配合的通知 7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人民法院在審理藥品管理行政案件中,涉及行使藥品監督職權時應當適用《藥品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的答復 8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查辦藥品回扣犯罪案件的通知[失效] 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藥品行政案件管轄問題的答復 另外還有大量的部門規章。5.關於醫院的法律有哪些
列出壹些醫院管理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和國紅十字會法(1993年) 中華人民***和國母嬰保健法(1994年) 中華人民***和國食品衛生法(1995年) 中華人民***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1995年) 中華人民***和國獻血法(1997年) 中華人民***和國執業醫師法(1998年) 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2001年) 中華人民***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01年) 中華人民***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01年) 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防治法(2004年) 中華人民***和國護士管理辦法(1993年) 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規定(2002年)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2002年) 中華人民***和國病歷書寫基本規範(試行)(2002年) 中醫、中西醫結合病歷書寫基本規範(試行)(2002年) 突發公***衛生事件應急條例(2003年)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2003年) 處方管理辦法(2007年) 醫療廣告管理辦法(2007年)6.與醫療機構相關的法律法規
1、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2、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3、醫療事故處理辦法 4、醫院感染管理規範(試行) 5、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6、中華人民***和國執業醫師法 7、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 8、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 9、城鎮職工基本醫療用藥範圍管理暫行辦法 10、中華人民***和國母嬰保健法 11、中醫機構儀器設備管理暫行辦法7.衛生法律法規有哪些
衛生法律法規主要包括: 有關醫護人員的法律法規:如執業醫師法、護士條例等。 有關醫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如藥品管理法、中醫藥條例等。 有關精神衛生方面的法律法規:如精神衛生法等。 有關醫療和疾病控制的法律法規:如傳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條例等。 有關醫療糾紛處理的法律法規:如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侵權責任法等。8.醫療衛生相關的法律法規有多少
第壹篇醫務人員執業資格和執業行為 第壹章醫師 第二章護士 第三章鄉村醫生 第四章外國醫師來華行醫 第二篇醫療機構的管理 第壹章醫療機構的設置和執業 第二章醫療機構的相關管理 第三篇疾病控制與醫療預防保健 第壹章傳染病防治 第二章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管理 第三章醫療廢物處理 第四章血液管理 第五章母嬰保健 第六章醫療預防保健活動中的患方權益 第四篇藥品和醫療器械管理 第壹章藥品管理 第二章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 第三章法律責任 第五篇醫療事故處理 第壹章醫療事故概述 第二章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第三章法律責任 第六篇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