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是每平方米2元,或者設施總造價的25%左右,每年的補貼因地而異,具體看當地農業主管部門的政策。
詳見下文蔬菜大棚補貼政策。
蔬菜大棚補貼政策:
(1)鼓勵企業、個人和社會各界投資建設溫室大棚。
新建日光溫室每棟補助654.38+0萬元,新建春秋溫室每棟補助0.2萬元,新建智能自控聯體日光溫室每畝(棚面積)補助2萬元。
(二)鼓勵現代農業標準化示範園區連片開發和規模化建設。
以園區或村莊為單位,給予基礎設施配套補貼。
連建50座以上日光溫室,每座日光溫室按0.5萬元標準補貼;
建成100個春秋大棚以上的,每個春秋大棚按照0.100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
日光溫室和春秋溫室混合建設超過100棟的,每棟日光溫室按0.5萬元標準補助,每棟春秋溫室按0.1萬元標準補助。
冷庫設施、加工車間、技術中心、交易市場等基礎設施項目,按項目總投資的20%給予補助。
申報省級和國家級現代農業標準化示範園區的,分別獎勵20萬元和30萬元。
(3)貸款貼息。
新建日光溫室每座可貸2萬元,春秋溫室每座可貸3000元,智能自控聯體日光溫室每畝可貸4萬元。
在上述貸款額度內,市財政給予兩年貼息。
信用社、農業銀行等金融部門應制定優惠信貸政策,做好設施農業信貸支持工作。
(4)鼓勵和支持設施農業標準化生產,爭創名牌。
獲得“無公害產品”、“綠色產品”、“有機產品”認證的,分別給予1萬元、5萬元、1萬元的補貼。
獲得省級和國家級知名品牌認證的,分別獎勵5萬元和65438+萬元。
(5)鄉鎮大棚總數200個以上,聘請高級蔬菜技術員進行技術指導。通過農業主管部門檢查驗收和菜農鑒定的,鄉鎮每年每200棟補助3萬元。
以園區或村為單位,大棚總數在50個以上,聘請資深蔬菜技術員進行技術指導。通過農業主管部門檢查驗收和菜農鑒定的,園區或村補助3萬元(連續補助三年,三年後不再補助)。
(6)市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鼓勵附屬高校和科研院所,定期安排果蔬種植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和溫室建設新技術、新設施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
組織培訓農業技術人員、園丁、農藝師和農民。
(七)逐步建立和完善設施農業政策性保險機制,幫助農民規避生產經營風險,以農民投保、政府補貼等方式推進農業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