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打太平洋保險理賠服務,即保險公司的客服電話申請理賠。
第二步:提交材料
根據需要結算的項目,向保險公司提交相應的結算材料。
第三步:獲取理賠。
在保險公司批準後,索賠將被記入提交的銀行賬戶。
不同保險責任所需的理賠材料如下:
1.住院、新冠肺炎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或偶合癥、身故傷殘、住院津貼保險申請材料:
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在定點醫院就醫後醫院出具的醫療費用憑證原件(醫保卡提供零星報銷後的對賬單原件及醫療票據復印件)、醫療費用結算清單、醫療病歷(包括但不限於入院記錄、檢查報告及藥品明細和處方)、其他可以提供的確認保險事故性質的證明材料、 被保險人身份證及銀行賬戶信息、關系證明(新生兒或未成年人有危險的需提供),有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或耦合綜合征的需提供市級或省級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診斷專家組作出的調查診斷結論或鑒定結論,各方在法定期限內對調查診斷結論無異議。
2.第壹次在院外報銷特定高額自費藥費,可以使用事後報銷的方式,以後可以使用直付服務。另外,某些高額自費藥品保險費在院外結算的申請材料:
定點藥店開具的藥品發票和藥品明細清單應由醫生簽字;涉及適應癥的檢查報告、診斷書、外用處方等復印件需要醫生和醫師簽字;用藥記錄(門診病歷或出院小結)、免疫組化/基因檢測報告相關材料;其他證明材料;被保險人的身份證件和銀行賬戶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的年限。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