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國是可以帶藥品的,但是有要求和限制。
實際上,很多國家對藥品都有嚴格規定,基本上所有國家都不允許帶含有麻醉劑、安非太明、巴比土酸鹽、鎮靜劑、生長激素、蛋白合成和雄激素類固醇及紅細胞生成素(簡稱EPO)等禁止物質的產品。
2、新西蘭:藥品最好原封未動。
新西蘭對藥物管理相當嚴格。據在新西蘭留學的林小姐介紹,攜帶藥物入境首先需要具備西醫處方方,書面證明病人需要服用該藥品來治療疾病或維持生命;藥品仍然存放在原來的包裝內(最好還是原封未動)。
3、澳大利亞:最多能帶三個月藥量。在澳大利亞,壹些感冒類的膠囊藥物是不能攜帶入境的。例如:白加黑、康泰克,因為裏面含有可提取制造軟性毒品的“鹽酸偽麻黃堿”。另外,可帶進澳大利亞的最高數量為可供3個月使用的藥品,藥品應存放在原配發或提供的容器內。
4、美國:動物成分中藥會被扣。
正在美國加州留學的葉同學表示,壹般來說,感冒藥或者是日常用藥都可以帶壹些,但是劑量不能太多,並且,西藥最好裝在原來的瓶子中,且有中英文的說明書或者藥品成分說明,處方藥還需要出示醫生的處方。
5、歐洲:常用藥不過量壹般能順利通關。
曾在英國留學的鄢同學表示,英國並沒有太限制藥品,常備的藥品壹般都能通關,而且中醫在英國十分受追捧,即使不從國內帶中藥材,在英國也都買得到。
在意大利學習外墻設計的林同學也表示,如果帶的常備藥物量不大,壹般不會被查,止咳糖漿壹類的液體藥物用托運也能順利通關。
6、建議:出國前先了解各國藥品規定。
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工作人員提醒出國人員,大部分國家海關都會列明受管制的藥品,在出國前應事先向目的國使領館或官方網站詳細咨詢或了解入境違禁物品攜帶的有關規定。
所攜帶藥品最好備齊英文說明書、購藥發票、醫生處方等資料,以避免入境時遇到不必要的麻煩。
擴展資料:
金融、教育、醫療、電信等單位在辦理業務時需要核實外國人身份信息的考慮。
為開展相關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有利於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發揮出入境管理的社會服務功能。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於社會單位的核實申請,應當出具國籍等身份情況是否屬實的核實意見,不提供具體的外國人個人信息,做到規範信息核實行為,保障外國人的合法權益。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