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油屬於非特,按照國產非特化妝品進行備案
非特化妝品備案要點
1、在產品包裝上,必須寫上警示語?中文產品名稱必須標註在正面嗎?(規定說是標註在主要可視面上)
答:產品標準中要求標註警示語的,強制標註,另使用產品原料的在《2015版化妝品生產技術規範》中要求標註警示語的,強制標註,其余情況企業自行標註。警示標識在產品可見表面即可。
2、有些產品執行的標準,以前用的是行標,現在是新國標,如何鑒別?
答:如果國標為強制性國標,而不是推薦性國標/T,在強制性國標正式實施日期之前,仍可以用行標標註,但在強制性國標正式實施之後,就必須按照新國標的要求生產和標註產品。
3、精油產品名稱怎麽寫?薰衣草精油、護腎精油可以嗎?
答:可以參照GB/T 14455.1《精油命名原則》進行命名。不建議使用人體器官作為精油的名稱,因為這可能涉及 "隱含醫療作用"。
4.標簽中可以有 "適用人群 "這幾個字嗎?
答:標簽法規和標準對此沒有限定,企業可根據情況自行標註。
5、如果加工廠的委托方是外方,委托方的信息必須翻譯成中文嗎?
答:標準規定,進口產品可不標註生產者名稱和地址,如果不是進口產品,則強制標註生產者名稱和地址,並需標註規範漢字,漢字字體大於英文字體。
6、產品命名不能使用字母,BB霜和CC霜的命名是否符合國家命名要求?如果不壹致,如何調整?
答:BB霜、CC霜是通用名稱。
7、如果產品配方合格,但產品名稱與命名不符,怎麽辦?名稱不壹致的檢測報告還能使用嗎?產品名稱是否與公式相對應?
答:如果產品名稱命名明顯不符合現行法規標準要求,備案可能無法通過,備案檢測機構將不予受理。
8、備案信息報送後,與備案檢測,哪個先做?如果先送檢,提交的備案資料發現配方與本次檢測報告不壹致還能用嗎?(檢驗機構能否幫助確認此配方能否通過?)
答:備案檢驗機構不對企業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無法為企業驗證配方能否順利通過備案。建議企業在提交產品配方時詳細了解網上備案的產品配方提交要求,真實、全面地提供產品配方配料,申請備案檢驗時提交的產品配方要與網上備案信息保持壹致。
9、配方表中,復配原料需要壹壹列出,如果不知道每種成分是什麽,怎麽辦?
答:按照規定,產品配方中的復配原料需要標註所有的原輔料。
10、如果包裝上標註的某些成分與實際提交給藥監局網站的有些不同,怎麽辦?
答:企業應保證產品包裝上的配料與提交到食藥監局網站上的配料基本壹致,但特殊情況除外,如復方原料藥在產品包裝上可以直接標註復方配料名稱,但在網上申報時需要列出所有原配料。
11、如果產品外包裝英文大於中文,上傳外包裝做非特殊備案,能否通過?
答:按照現行標簽法規和標準要求,產品包裝上對應的中英文,英文字體大小不得大於中文字號。
12、風險評估報告是加工廠自己做,留檔待查嗎?是否需要上傳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
答:風險評估報告是企業自己做的,留檔備查,不需要上傳到備案平臺。
13.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如何備案?
答:雙方都需要備案。登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系統進行備案。註:委托方先備案,將備案號關聯到被委托方備案即可。
14、網上備案前是否需要送樣檢驗?
答:2017年8月3日,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填報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檢驗信息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稱,廣州市化妝品企業在 "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系統 "填報產品備案申請信息時,需填報以下產品檢驗機構及檢驗報告信息。
其他備案平臺無需上傳備案檢驗報告,但備案後需在兩個半月內核對備案信息,包括檢驗報告。現場審核信息,如逾期將予以通報並責令整改。
15、美容化妝工具,如修眉刀、沐浴露、洗面皂是否要進行非專項備案?
答:美容化妝工具,如修眉刀、化妝刷等不需要備案,但沐浴露、洗面皂等面部或體表清潔用品屬於化妝品,需要備案。
16、某產品已停產,是否需要註銷備案信息?
答:如果仍在市場流通不建議註銷,但生產企業不再生產已備案產品的,應主動告知原備案的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由原備案的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告知需備案的情況。
17、上傳照片需要註意什麽?
答:新規要求提供產品制成的成品包裝實物照片,而不是包裝設計圖紙,這對於新產品來說比較麻煩,因為從備案到上市有壹個時間差,壹旦備案不通過,或者產品包裝需要修改,那麽這之間就會有壹個不可避免的成本消耗。另外,對於組合成套產品如何進行非專項備案,單品備案時,照片方案中必須有單品平面、立體圖和套盒照片!
對於委托生產的產品如何進行非專項備案,這在不同地方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管理口徑是不壹致的,有的地方能通過,有的地方不能通過。
另外,對於組合成套產品如何進行非專項備案,相關規定不細化、不統壹,那麽企業只能先對每個單個產品先進行備案,然後等待進壹步的政策對組合成套的規定作出細化。
有效詞選擇註意事項
1、淡化皺紋、除皺能否用在產品描述中?2、抗皺、抗衰老、基因、細胞這些詞,可以用在產品名稱中嗎?使用 "**精華"、"CTI針葉櫻桃精華 "這樣的產品名稱對嗎?
答:產品描述也是標簽的壹部分,需要符合中國標簽管理規定。不建議使用 "抗皺、抗衰老 "等可能暗示醫療效果的詞語,也不建議使用 "基因、細胞 "等消費者不易理解的詞語。對於 "原液 "這樣能夠體現產品真實屬性的詞語,目前還沒有公告稱該詞語涉嫌違規。
2、含有白色的詞語不能用?
3、含有 "白 "字的詞語不能用?
4、含有 "白 "字的詞語不能用?在產品說明中,"使用後,皮膚潤滑白皙",可以這樣做嗎?
答:根據新政策要求,美白產品納入特殊用途化妝品管理,如果產品已申報特殊用途化妝品,可以宣傳美白等功能,如果未申報,不建議使用任何美白或類似宣傳用語。
3、"全效洗衣液 "中的 "全效 "和 "強效洗衣液 "中的 "強效 "是否符合國家命名要求?
答:洗衣粉不是化妝品,不需要符合化妝品的命名要求。包括但不限於:特效、全效、強效、神效、高效、特效、神效、速效、極效、超效、超強、全面、全方位、最、第壹、特、頂、冠、至尊。
4.產品名稱或標簽能否包含 "速效 "和 "修復"?
答:除《化妝品命名規範》和《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中規定不能使用的字樣外,其余字樣可由企業酌情使用,其中有些字樣可以用在產品名稱中,不能用於描述作用。
5.產品名稱 "基因亮白色素 "可以使用嗎?
答:"基因""因子""幹細胞""幹擾素 "可能涉及 "消費者不易理解的詞義","無痕 "可能涉及 "隱含的醫療作用",使用時請慎重。
6、特殊化妝品的宣傳中是否也不能使用醫學術語或醫學名人?
答:醫學術語和醫學名人(包括但不限於:神農氏、扁鵲、白求恩等:神農、扁鵲、華佗、張仲景、李時珍、孫思邈、南丁格爾、白求恩)等詞語不能用於所有化妝品。
7、產品已經辦理了防曬專用合格證,或祛斑專用合格證,但產品名稱中還使用了美白相關詞語,這樣還能正常銷售嗎?是否合規?
答:新政要求將美白產品納入祛斑類特殊用途化妝品管理,如果產品已經有祛斑特證,則可以按照特殊用途化妝品的要求宣傳美白功效。
8、"有機""納米""中草藥""中藥""無添加""補血""新生兒 "等詞語被列入 "禁用語 "名單。
9、虛假、誇大用語包括但不限於:
1:復活、再生、新生、重生、重生、整形、微整、護膚、換膚、抗疲勞、豐胸、美乳、高透、透皮、活化、活細胞、減肥、瘦、脂、脂、脂、脂、脂、脂、脂、抗氧化、零負擔、敏感**、納米**、強效、熱能、、透活、微導、無添加**、純天然**、純植物**、生態**、有機**。
非特殊化妝品備案要求
上市前強制備案--法律義務
上市後專業監管--法律責任
上市後信息公示--陽光操作
上市後社會監督--社會**** 治理
上市後現場審核提供資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如系委托生產或生產廠家:被委托方或生產廠家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化妝品生產廠家的《化妝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3、如委托生產:需提供委托生產合同和產品目錄;
4、產品市場包裝(必須出示);
5、產品配方(必須出示);
6、產品生產工藝簡介(必須出示);
7、產品技術要求(必須出示);
8、產品檢驗報告(必須出示);
9、委托生產協議復印件(委托生產的產品);
10、產品風險評估資料(未經毒理學試驗的產品);
< p>註:5-10項裝訂成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