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管理中心是事業單位。
主要業務如下:
1,負責受理離退休幹部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醫療費用副本統籌基金的審批、支付、管理等日常事務。
2、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離退休幹部提供相應的管理服務。
二是《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根據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參保人到醫療保險機構報銷其本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壹般符合以下條件:
1,參保人就醫購藥必須到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或持定點醫院醫生開具的醫療處方到社會保險機構確定的定點零售藥店購藥。
2.參保人員在就診過程中發生的醫療費用,必須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範圍和支付標準,才能按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3、參保人員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在社會醫療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部分,由社會醫療統籌基金統壹按比例支付。
三。功能:
1.規劃:規劃職能是醫療保險管理的基本職能,它滲透於其他管理職能之中。醫療保險管理首先要制定壹個醫療保險計劃,其他的管理活動只有在計劃之後才能進行。規劃是壹種計劃活動和為實現目標而制定的實施步驟和方法,是壹種預測性的決策。
2.組織:計劃制定後,為了使人們能夠有效地工作以實現目標,充分發揮人、財、物的作用,需要設計和維護壹個工作結構,指揮活動只能通過壹定的組織和特定的組織來完成。這是組織管理職能的目的。
3.指揮和領導:醫療保險管理是由許多組織和人員進行的管理活動。為了保證管理活動的協調和統壹,必須有壹個統壹的指揮部,以便它能自覺地努力實現組織的既定目標。
4.協調:管理的協調作用是為了有效地實現計劃的目標,調整各種管理活動,指導各部門、各環節、各工作人員協同工作,相互配合,同步和諧地完成任務。協調包括縱向協調,即上下級單位之間的協調;橫向協調,即與其他單位的協調;和部門內部的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