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硬化、精神病、惡性腫瘤、肝豆狀核變性、丙型肝炎、帕金森病、類風濕關節炎、冠心病、高血壓三期、糖尿病、腎透析、腎移植術後、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腎功能不全、系統性紅斑狼瘡、乳腺癌(內分泌治療)、肝移植術後、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後、前列腺癌(內分泌治療)、癲癇、膀胱腫瘤(灌註治療)等21種疾病。
特殊疾病門診的報銷政策
1、報銷比例
職工醫保:壹個醫保年度內,特殊病種門診起付線400元,符合規定治療範圍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與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城鄉居民醫保:壹個醫保年度內,特殊病種門診起付線400元,符合規定治療範圍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與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2、報銷公式:
壹個治療期內門特費用總額-全自費-起付標準-個人首先自付部分)*補償比例
特殊疾病報銷辦理流程
1、將上述材料上交參保單位所在區醫保中心,靈活就業人員直接將上述資料交本人參保區醫保中心。每月申報特病時間為1—20日。
2、申報人員應在每月23—24日(節假日順延),撥打參保醫保中心電話或直接到單位或醫保中心了解檢查醫院的地址及檢查日期,並在檢查當日8:30準時到達指定醫院。
3、申報人員在檢查當日應帶上與申請特病病種相關的原始門診病歷(自發病之日起2年含2年內的病歷資料)、住院病歷復印件(須醫院蓋章)、檢查資料的原件和原片(如CT、MRI、冠狀動脈造影),以及身份證原件、醫保證。
4、申報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償)的參保人員需空腹前往醫院進行檢查(自備早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