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餐飲企業應及時提供樣品,配合衛生監督機構做好調查處理工作。對於食品留樣制度不完善的行為,可以按照《行政處罰法》第八條第壹款予以警告處理;如果發生細菌性食物中毒事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擴展資料
規範使用
《食品衛生規範》適用於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餐飲服務經營活動,包括餐飲服務經營者和單位食堂等主體。食品衛生規範》鼓勵和支持餐飲服務提供者采用先進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法,建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鼓勵餐飲服務提供者公示膳食主要原料、膳食分量或重量等信息,開展 "減油、減鹽、減糖 "行動,為消費者提供健康營養的膳食;鼓勵餐飲服務提供者減少壹次性餐飲具的使用量;鼓勵餐飲服務提供者提示消費者開展光盤行動,減少浪費。
聚餐活動的舉辦者或廚師應在活動舉辦前5個工作日內填寫申報表,提前向村級食品安全協管員報告活動時間、地點、參加人數、原料來源和菜品清單。
食品安全協管員接到報告後,應檢查聚餐場所的衛生狀況,填寫登記表,詳細記錄檢查情況,提出食品安全指導意見,與集體聚餐活動承辦人和廚師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並及時向本單位指定的鄉鎮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社會人士可通過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31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報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問題。
中新網-廣東百人宴後鬧肚子 酒店堅稱食物沒問題
百度百科-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