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實施的廣告法對於虛假廣告的宣傳有嚴格的控制力度,這就使壹些微商虛假宣傳無所遁形。海南省海口市工商局監督機構就查獲了這麽壹起舉報事件:壹名女士舉報微商在朋友圈宣傳的固體飲料抵得上任何藥物,導致消費者買了之後無任何效果。實際上,針對這件事來說,微商他們已經構成了虛假宣傳的犯罪,所以將面臨行政處罰。接下來盤點壹下這個事情:
壹、虛假宣傳是犯罪,誇大事實是不可取的。虛假宣傳就是對於誇大事實的真相,在廣告裏就是對於產品的效果和作用加以虛構、捏造。這樣會對消費者的知情權產生侵犯,促使消費者做出不理智的購物沖動。嚴重不僅僅是侵犯了消費者的消費權益,對於藥品等產物有可能危害消費者生命健康。所以是違法犯罪的。
二、虛假宣傳給人民群眾帶來經濟損失甚至嚴重後果。虛假的宣傳會蒙蔽消費者的眼睛,很多人無法辨別廣告的真假,過於相信廠家們的宣傳,最後發現產品並沒有什麽作用,甚至起到反作用。所以虛假廣告的後果是多樣化的,我們需要對這種行為嚴加看管。
三、對廣告的嚴格規範有利於社會穩定。對於宣傳廣告的嚴格管理,保護了人民群眾的消費權益使人們可以安全放心地購買產品,壹定程度上促進了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以上就是我對於這壹起微商宣傳固體飲料事件的看法,我覺得藥品就是藥品,保健品就是保健品,如果宣傳的時候把兩者混為壹談,就是欺騙了普通消費者民眾,使人民群眾遭受了財產損失甚至危害生命安全。大家對於虛假宣傳有沒有自己的看法呢?可以壹起在評論區留言討論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