煉金術士雖然掌握了壹定的化學方法,但他們的方向是尋求長生不老之藥,所以火藥的發明具有壹定的偶然性。
唐朝末年,火藥已經用於軍事。天佑元年(公元904年),楊行密率軍圍攻,鄭部舞“帶兵燒,引壯士先登城,急矣”。這裏所說的“飛火”指的是“大炮”和“火箭”。“炮”就是把火藥做成環形,點燃吊線,用投石機扔出去;“火箭”就是把火藥球綁在箭下,點燃吊線,用弓射出去。
五代時期(約10世紀),中國戰場上有“火棘”和“火蒺藜”。制成火藥包,加入助燃瀝青和有毒砒霜等物成為“火”;如果在“火鍋”裏放壹些帶刺的鐵蒺藜,那就是“火蒺藜”“火鍋”“蒺藜火球”還配有鉛絲,點燃後可以用拋石機向敵人投擲。“火罐”可以燒死敵人,毒死敵人,“火罐”可以刺死敵人。
到了宋朝,戰亂不斷,加速了火藥武器的發展。北宋政府設立火藥作坊,先後制造出以可燃性為主要特征的“火藥箭”、“火炮”等武器,以及爆發力更強的“霹靂”、“霹靂”等武器。到了元代,青銅器又出現了,稱為“將軍銅”。世界上發現的最早的大炮是元順三年(公元1332年)用銅鑄造的,至今仍保存在中國歷史博物館。這種槍是元末農民起義軍用的,重約300斤至500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