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美加航線外托運20公斤(學生30公斤),115CM手提10公斤
美加航線托運2件,32公斤/件,大:158CM手提5公斤免托小:115CM
中國東方航空公司
美加航線托運2件,32公斤/件,大:158CM手提5公斤免托小:115CM
除美加航線外托運20公斤,115CM手提5公斤
中國南方航空公司(CZ)
美加航線托運2件,32公斤/件,大:158CM手提5公斤免托小:115CM
除美加航線外托運20公斤,115CM手提5公斤
行李的壹般規定
行李指旅客在旅行中為了穿著、使用、舒適或便利而攜帶的必要或適量的物品和其它個人財物。
行李的分類
國航承運的行李,按照運輸責任分為托運行李( CHECKED BAGGAGE)和非托運行李(UNCHECKED BAGGAGE)。
托運行李包裝
托運行李必須包裝完善、鎖扣完好、捆紮牢固,能承受壹定的壓力,能夠在正常的操作條件下安全裝卸和運輸,並應符合下列條件:
A 旅行箱、旅行包和手提包等應鎖好,以防內物丟失。
B 兩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為壹件。
C 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D 竹籃、網兜、繩子、草袋、塑料袋等不能作為行李的外包裝物。
E 行李內外應寫明旅客的姓名、詳細地址、聯系電話。
非托運行李(免費隨身攜帶物品)
非托運行李的體積應能置於旅客的前排座椅下或封閉式行李架內。
A 免費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每位頭等艙、公務艙旅客以10千克為限,每位經濟艙旅客以5千克為限。
B 持頭等艙、公務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持經濟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隨身攜帶壹件物品。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長、寬、高分別不超過55CM、40CM、20CM。
C 超過上述重量、件數、體積限制的免費隨身攜帶物品,應作為托運行李托運。
托運行李
行李重量及體積限制
計重制
A 每件行李最大重量不得超過 50千克 ,長、寬、高分別不得超過100CM、60CM、40CM;超過上述規定的行李,應作為貨物運輸,不能作為行李運輸。
B 每件行李最小重量不得低於2千克,長、寬、高分別不得短於30CM、10CM、20CM;不符合上述規定的行李,不能單獨作為托運行李運輸。
計件制
A 每件行李最大重量不能超過32千克,三邊之和不得超過203CM;超過上述規定的行李,應事先征得國航的同意。
B 每件行李最小重量不得低於2千克,長、寬、高分別不得短於30CM、10CM、20CM;不符合上述規定的行李,不能單獨作為托運行李運輸。
不得作為行李運輸的物品
下列物品不得作為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也不得作為免費隨身攜帶物品帶入客艙運輸。
危險品、 槍支(獵槍和體育運動用槍支除外)、軍用或警用械具類(含主要零部件)、 管制刀具。 活體動物、帶有明顯異味的鮮活易腐物品(如:海鮮、榴蓮等)。
不得作為托運行李運輸的物品
下列需要專人照管的物品,不得作為托運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而應作為非托運行李帶入客艙運輸。對旅客違反此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國航只按壹般托運行李承擔賠償責任。
A 重要文件、商業文件和資料、旅行證件。
B 證券、貨幣、匯票、珠寶。
C 貴重金屬及其制品。
D 古玩字畫。
E 易碎易損壞物品、易腐物品。
F 樣品、絕版印刷品或手稿。
G 電子產品、數碼產品、攝像機原配件等。
H 移動電話、隨身聽唱機、電腦軟硬件等。
I 個人需要定時服用的藥品。
由於超過規定限制而不適於帶入客艙運輸的物品,按下列辦法處理:
A 按占座行李購買單獨的機票。
B 按免除責任行李辦理托運,但是必須以旅客願意承擔運輸責任為前提。
計重制( WEIGHT CONCEPT)
適用範圍
除適用計件制免費行李額以外的運輸,適用計重制。
免費行李額
A 持成人或兒童客票的旅客免費行李額為:頭等艙旅客40千克,公務艙旅客30千克,經濟艙旅客20千克。
B 持嬰兒客票的旅客免費行李額為10千克,另可免費托運壹輛折疊式嬰兒車或搖籃;如客艙空間允許,在征得乘務長同意後可帶入客艙。
計件制( PIECE CONCEPT)
免費行李額
A 持成人或兒童客票的頭等艙、公務艙旅客可免費托運兩件行李,每件行李的三邊之和不大於158CM;持成人或兒童客票的經濟艙旅客可免費托運兩件行李,任何壹件行李的三邊之和不得大於158CM,且兩件行李的三邊總和不得大於273CM。上述每件行李的重量均不能超過32千克。
B 持嬰兒客票的旅客可免費托運壹件行李,其三邊之和不得大於115CM,另可免費托運壹件折疊式嬰兒車或搖籃,如客艙空間允許,在征得乘務長同意後可帶入客艙。
逾重行李費率
逾重行李費率按當地貨幣公布的最高直達、單程、成人、經濟艙運價的 1.5%計算。
行李賠償
國內航班:
行李延誤造成旅客無行李過夜時,給予壹次性補償
國內航線 :人民幣 100元。
托運的行李發生部分損壞、丟失,賠償金額,按照損失的重量,每千克不超過 100元人民幣,如果行李的價值每千克低於100元時,按實際價值賠償。
行李損壞時,按照行李降低的價值賠償或負擔修理費用,行李箱損壞,賠償金額按行李箱自身重量每千克不超過 100元人民幣。
國際航班:按照國際航線相關規定辦理。
國航行李運輸事故處理咨詢電話:
國內: 010-64599526或010-64599527
國際: 010-64599523或010-64599524
國航行李運輸事故投訴電話: 010-64599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