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運發[2003]457號
《國務院關於加強新階段 "菜籃子 "工作的通知》(國發[2002]15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國辦發[2003]65號)規定,商務部門要大力推進放心工程的實施。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國辦發[2003]65號)規定,工商部門要大力實施以 "培育綠色市場 "為重點的 "三綠工程",加強食品流通、加工行業的指導和管理,推進食品流通體制改革,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檢測體系。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深入推進 "三綠工程",加快建立流通加工環節食品安全保障體系,就建立健全流通加工環節食品安全檢測體系提出如下意見:
壹、建立健全流通加工環節食品安全檢測體系的重要性
實施 "三綠工程 "以來,食品質量安全衛生水平有了明顯提高。但由於種種原因,當前流通加工領域食品安全檢測體系建設普遍存在體系不健全、檢測手段薄弱、技術人才缺乏和投入不足等問題。建立健全流通加工環節食品安全檢測體系是實施 "三綠工程 "的重要內容,是嚴格市場準入管理的重要途徑,是結合我國實際保障食品安全的有效措施。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在流通加工領域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檢測體系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從實踐 "三個代表 "重要思想的高度做好這項工作。
二、建立健全流通和加工領域食品安全檢測體系的主要內容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和流通、加工企業,要以建立流通和加工領域食品安全保障體系為核心,以嚴格執行索票、索證、認證、認可等市場準入制度為基礎,以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為依據,以完善檢測手段和提升檢測能力為重點,抓住當前蔬菜、肉類、水產品、豆制品等與人民群眾生活關聯度高的商品,建立健全流通環節食品、食品加工領域有條件的企業嚴格自檢、社會中介檢驗檢測機構接受委托檢驗、執法部門監督抽檢和工商部門組織監督抽檢相結合的食品安全檢測體系。
(壹)加快推進企業自檢體系建設
各地商務部門要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企業自檢體系建設,加快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行業自律機制,強化流通環節食品、加工企業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壹責任人的意識。要積極開展食品安全檢測技術培訓和咨詢,引導有條件的食品流通加工企業建立檢測站點,配備檢測設備和專業人員,開展日常檢測,並實行檢測結果公示制度,檢測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出廠和進入市場銷售。工商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未按要求建立檢測站點、日常檢測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隱患的單位要向消費者公布,並追究企業法定代表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定點屠宰企業也要依法取消定點屠宰資格。
(二)完善委托檢驗制度。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在積極推進自檢體系建設的同時,對確實沒有自檢能力的企業要實行委托檢驗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委托有資質的社會食品安全檢測機構代檢;督促無自檢能力的企業嚴把進貨關,嚴格開展日常檢測,對批發市場、定點屠宰廠和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正規生產企業進貨,對感官可疑的食品應及時送檢;對不能按要求實行委托檢驗制度的企業,應及時向消費者公示。
(三)完善食品安全哨點檢測網絡。
縣級以上工商部門要合理規劃布局,防止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充分利用現有社會檢測力量和資源,分別確定國家、省、地、縣四級食品安全哨點檢測機構。定點食品安全檢測機構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國家級、省級定點檢測機構通過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計量認證,地市級、縣級定點檢測機構通過同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計量認證,並取得《計量認證證書》,具備向社會提供公證數據的資質和能力。
2.具有獨立的檢測室(區),水、電、氣等配套齊全,環境整潔衛生。
3.具有《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規定的檢測方法所必需的儀器設備,其性能能滿足蔬菜、肉類、水產品、豆制品等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質殘留定性定量分析的要求,儀器設備的檢出限能滿足項目指標要求。
4.根據業務範圍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和檢測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應具有壹定的實際管理經驗,檢測技術人員應熟悉檢測儀器設備的性能,並熟練掌握相關檢測技術,有較強的實際操作能力,工程師以上技術人員數量應不少於檢測技術人員總數的20%。
5.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嚴格內部管理。
國家定點食品安全檢測機構,主要設在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大中城市,承擔食品衛生質量安全監測評價和銷售及全國普查工作,經審定後由商務部授予定點食品安全檢測機構 "資質"。省級、地市級和縣級定點食品安全檢測機構,主要負責本轄區銷售食品的衛生質量安全監測和評估,由省級、地市級和縣級商務主管部門根據需要確定。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專項抽檢制度,委托指定的食品安全檢測機構定期或不定期組織轄區內專項抽檢,加強對銷售食品的衛生質量安全監測。
三、流通、加工領域食品安全檢測標準和方法
(壹)檢測標準
流通、加工領域食品安全檢測應當依據《農產品質量安全規範》國家標準和相關技術規範進行檢測。
1.蔬菜檢測:重點檢測韭菜、大白菜、黃瓜、豆角、油菜、芹菜、小白菜,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無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18406.1-2001)等標準,前五種蔬菜中甲胺磷不得檢出,芹菜中氧化樂果不得檢出,小白菜中甲基對硫磷不得檢出。
2.肉類檢測:以豬肉、豬肝為重點,按照《無公害農產品質量安全畜禽肉安全要求》(GB18406.3-2001)執行,鹽酸克倫特羅、氯黴素不得檢出,恩諾沙星、慶大黴素、土黴素、四環素、泰樂菌素和磺胺類藥物最高限量為≤0.1mg/kg,青黴素為≤0.05mg/kg,青黴素為≤0.0.05mg/kg,鏈黴素為≤0.5mg/kg。
3.水產品檢測:重點檢測水產魷魚、水產海參、鮮魚、鮮蝦、鮮對蝦,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無公害水產品安全要求》(GB18406.4-2001)和《無公害食品和水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限量》(NY5073-2001)執行,不得使用甲醛。2001)執行,不得檢測甲醛。
4.豆制品檢測:重點檢測竹筍、豆腐皮,按照《非發酵豆制品和面筋衛生標準》(GB2711-1998)和《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甲醛氫氧化鈉(白塊狀)的監督管理規定》(國質檢執[2002]183號)執行,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甲醛氫氧化鈉,不得檢出。
(二)抽樣方法
抽樣檢驗由各級商務主管部門組織,必須保證足夠的樣品量。抽檢最低樣本量要求:每個市縣選擇銷售量比較大的2個以上農產品批發市場、2個以上農貿市場和2個以上生鮮超市作為抽樣監測對象。每個檢測品種從每個市場選擇2-3個產銷量比較大的經銷商,每個經銷商隨機抽取2公斤樣品為壹個樣品,其中1公斤樣品作為實驗室制備的檢測用樣品,1公斤樣品作為制備用樣品,並按照規定期限低溫冷藏或冷凍保存。為保證檢測結果的真實性和客觀性,在每次檢測抽樣時,各檢測機構的抽樣人員以消費者的身份,隨機購買商品作為樣品進行檢測,並索取相關證件進行查驗。
(三)檢測方法
1.甲胺磷的檢測,按《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農藥殘留量的測定》(GB14876)執行,檢測儀器為氣相色譜儀。
2.甲醛、亞硫酸氫鈉的測定,按《食品中甲醛亞硫酸氫鈉的測定》(衛法檢發[2001]159號)執行,檢測儀器為分光光度計;或按《無公害食品水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限量》(NY5073-2001)執行,檢測儀器為氣相色譜儀。
3、鹽酸克倫特羅的測定,按照《動物組織中鹽酸克倫特羅的測定》(NY/T468-2001)執行,檢測儀器為氣相色譜儀-質譜儀(GC/MC)。
4.恩諾沙星、慶大黴素、鏈黴素的測定,按《獸藥及其他化學物質在動物可食用組織中殘留量的檢測方法》(農牧發[1998]17號)執行,檢測儀器為液相色譜儀。
5.氯黴素、青黴素、泰樂菌素、磺胺類的測定,分別按《出口肉類氯黴素殘留量檢驗方法》(SN/T0347)、《出口肉類青黴素殘留量檢驗方法》(SN/T0539)、《出口肉類泰樂菌素殘留量檢驗方法》(SN/T0670)、《出口肉類十磺胺類殘留量檢驗方法》(SN/T0208)執行,微生物學檢測。
6.土黴素、四環素的測定,按《畜禽肉中土黴素、四環素、金黴素殘留量測定方法(高效液相色譜法)》(GB/T14931.1)執行,檢測儀器為液相色譜儀。
開展食品安全檢測是壹項技術要求較高的非營利性公益活動。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積極爭取財政、技改、編制、科技等部門的支持,盡快健全機構,充實人員,加大投入,完善信用檔案,力爭在3-5年內建立起較為完善的流通、加工環節食品安全檢測體系。請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按照條件於12月30日前在每個大中城市選擇2家有資質的檢測機構,作為國家級定點食品安全檢測機構向商務部推薦(推薦表附後),並將本地食品安全檢測體系建設情況及時報商務部市場運行調節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