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法規層面有清楚的界定銷售單元的過度包裝。關於過度包裝要分兩方面看:
壹方面,消費者不了解產品的特性,誤讀為過度包裝。比如袋裝薯片,其實是為了充惰性氣體作為運輸防護,需要弄這麽大的。
另壹方面,也是最常見的情況,社會主流價值觀引導。中國消費者喜歡大的,尤其是禮品饋贈。所以商家只好順應趨勢,把產品做大而贏得市場。如果有壹天中國市場也像日本市場壹樣,喜歡小而美的精致勝過大大大,過度包裝現象會減少很多。
按照網絡上普遍認同的說法就是:包裝的耗材過多,分量過重,體積過大,成本過高,裝潢過於華麗,說辭過於溢美等。這裏著重說壹下“說辭過於溢美”,這壹要素的加入,使得過度包裝的認定更加趨於完善,不單單局限於“形體”的誇張,“修辭”的使用也受到有效規範。這點也是源於廣告法越來越完善。
關於過度包裝有三個方面的原因:
1、有些產品本身就需要這種包裝,比如說壹些高檔酒,他就需要和它身份或者定位、定價相當的包裝來滿足產品本身的定位,品牌調性等特性。總不能1000塊錢的就就配個幾層的瓦楞盒吧,那就笑掉大牙了。
2、商家為了提高產品附加值而定制的包裝。這點在節日營銷上很常見,比如說即將到來的端午節,粽子的銷售。市場上散裝的粽子壹個也就是2塊錢左右,10個也才20塊,但是只要商家用壹款精美的粽子禮盒壹裝,10個粽子的價格就能買到壹兩百,而恰恰大多數人還搶著買,為什麽呢?送禮有面子啊!
3、消費水平的升級。隨著消費水平的不斷上漲,很多人已經不局限於物質上的滿足,精神享受、個性定制化開始走進大眾的視野。越是特立獨行、越是“另類”的東西大家反倒越喜歡。所以多商家為了滿足消費大眾的這種“喜好”,不得不在包裝上下大功夫,過度包裝層出不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