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繳費比例如下:養老保險:單位繳19%個人繳8%;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6%個人繳2%;工傷保險:用人單位繳納,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用人單位繳納,個人不繳納;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繳納比例0.2%。
具體的個人支付比例可能因地區和醫保政策而異,壹般情況下在10%-30%之間。需要註意的是,對於壹些特殊的醫療項目,如大病醫保、門診慢性病醫保等,個人支付比例可能會有所不同。
蘭州城鎮醫療保險參保時間
1.蘭州新參保和已參保居民:8月1日至11月30日,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和壹寸照片等材料,前往本人戶籍所在街道社區辦理相關手續。
2.全日制在校大中專、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技工學校)的學生,參保登記繳費時間為9月1日至11月30日。
蘭州城鎮醫療保險支付限額調整
1.壹級定點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統籌基金支付70%,個人承擔30%;
2.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統籌基金支付65%,個人承擔35%;
3.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統籌基金支付60%,個人承擔40%。
蘭州城鎮醫療保險繳費標準
1.城鎮居民(不含大中專及中小學生)每人每年繳納標準80元;
2.城市低保人員每人每年繳納30元;
3.大中專、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技工學校)及中小學生每人每年繳費40元。
蘭州城鎮醫療保險報銷條件
1.醫療保險參保居民繳費滿三年後,連續繳費年限每增加壹年,其住院及特殊疾病長期門診醫保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累計提高比例不得超過5%。
2.中斷繳費後再次參保的人員,按初次參保人員醫保基金支付比例執行。
3.參保居民在壹個參保繳費年度內,住院發生的符合醫保政策規定範圍內的醫療費用,實際報銷額未達到60%的按60%予以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