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七點是早餐時間,為了不影響您的治療,請您在七點半之前吃完早餐。
上午8:00-9:00為晨間護理時間,請您的家人整理好自己的物品。
上午9點是靜脈輸液時間,
中午11點至12點是午餐時間。
下午 6 點是晚餐時間。
晚上10:00熄燈。參觀制度:
參觀時間為每天上午 10:00 - 11:00,下午 6:00 - 7:00。每次探訪僅限 1-2 人,學齡前兒童不得進入病房。
2.陪護制度:
危重病人必須經醫生、護士同意,發放陪護卡,僅限壹人使用。探視時醫生查房,陪護人員應主動離開病房。探視陪同人員必須遵守醫院規定,聽從醫護人員指揮。請勿在病房內大聲喧嘩,請勿在病房內吸煙。
三、請假制度:
住院期間如有重要事情需回家處理,必須向主管醫生請假並簽字同意後方可離開病房,否則壹切責任自負。
1、病人來院後,根據病情需要住院的,由首診醫生開具《入院通知單》,憑《入院通知單》到住院處交押金,辦理入院手續。
2.有醫療保險的,須出示醫療證件,辦理入院手續。入院時如無相關證件,須在三日內辦理參保手續,以便出院後報銷。
三、住院手續到護士辦公室辦理,由值班護士負責安排床位,床位押金(100元,出院時退還)。1、根據病情經主管醫生同意,憑《出院通知單》辦理出院手續。自動出院的,須在《拒絕治療、自動出院申請單》上簽字後方可辦理出院手續。
2、主管醫生開具《出院通知單》,主管護士停微機醫囑後,到住院處結算。結算時需攜帶所有住院押金單(床位押金單除外)。
3、出院前需要退藥或帶藥的,由醫生開藥,護士在微機上記錄處方,然後由護士到住院藥房退藥、取藥,再到住院處結算。
4、結賬後,將報銷單復印件交護士辦公室,報銷單復印件由護士本人保管。
5.到護士站領取住院期間剩余的藥品,並詢問主管醫生如何正確服藥。
6、病人離開病房,整理床鋪,請護士核對並退還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