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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費在國家規定的項目資金中的比例是多少?

國家基金勞務費比例最高為15%,勞務費是指直接參與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和博士後人員的勞務費。壹般項目服務費不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5%;重點項目、重大項目和各類專項的勞務費不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0%。

壹般項目服務費不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5%;重點項目、重大項目和各類專項的勞務費不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0%。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項目資助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項目資助預算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收入預算包括項目研究各種渠道的經費,包括從自然科學基金獲得的經費、從項目依托單位獲得的經費和從其他渠道獲得的經費。

支出預算包括科研經費、國際合作與交流經費、勞務費和管理費。

具體如下:科研經費是指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的費用。

包括:科研業務費:試驗、計算分析費、動力能源費、差旅費、研究和學術會議費、資料和論文發表費和印刷費、文獻檢索和網絡訪問等信息通訊費、學術期刊訂閱費。

實驗材料費:原材料、試劑、藥品等易耗品的購置費,實驗動植物的購置、種植、養殖費,標本、樣品的采集和加工費,包裝運輸費。

儀器設備費:專用儀器設備的購置、運輸、安裝和維修費用,自制專用儀器設備的材料和配件的采購和加工費用。實驗室改造費:為改善資助項目研究的實驗條件而對實驗室進行改造的費用。不得用於實驗室擴建、土建工程、房屋維修等支出。

合作費:與其他單位合作承擔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部分研究和實驗工作的費用。

國際合作與交流經費是指與資助項目研究工作直接相關的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用,包括項目組成員和外國專家的部分出訪費用,所需外匯數額由項目依托單位自行解決。

其中:壹般項目國際合作與交流經費不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5%;重點項目和重大項目的國際合作與交流經費不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0%。

勞務費是指直接參與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和博士後人員的勞務費。

壹般項目服務費不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5%;重點項目、重大項目和各類專項的勞務費不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0%。

管理費是指項目依托單位為組織和支持項目研究而發生的費用,包括公共儀器設備、住房費用等。管理費不得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5%,合作單位不得重復提取。

擴展數據: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項目資助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由自然科學基金委組織專家或選擇中介機構對項目資助的研究經費預算進行評審或評估,資助金額根據自然科學基金委各類項目的資助情況和評審專家的意見,以及相關財務和財務制度,按照規定程序評審後確定。

第十條項目負責人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項目經費預算批準的用途、範圍和支出標準使用項目經費。

第十壹條經批準的項目資金預算壹般不予調整。因項目研究目標、重大技術路線或主要研究內容的調整,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意外損失,對項目經費預算產生較大影響的,必須按程序報自然科學基金委批準。

第十二條項目經費不得用於支付各種罰款、捐贈、贊助、投資等支出,不得用於各種福利支出,不得用於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條項目依托單位應加強項目經費管理。項目經費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擠占或挪用。

第十四條在研資助項目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壹年度繼續使用。項目剩余經費仍用於項目依托單位的自然科學基礎研究或部分應用研究工作。

第十五條申請人首次申請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應按要求如實填寫《申請人信息表》,並上報自然科學基金委。項目依托單位的銀行賬戶等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自然科學基金委。

第十六條項目經費撥付到項目依托單位後,接收單位和項目依托單位必須壹致。

第十七條項目資助,按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國庫集中支付按照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基金資助項目的合作費由項目依托單位根據合作合同進行劃轉。

第十九條基金資助項目因故中止或者取消的,項目依托單位應當在接到通知後三個月內將已分配的經費余額退還自然科學基金委。逾期不歸還的,對該單位其他項目的資助予以延期。

百度百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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