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救助的對象主要包括: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支出貧困家庭成員和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其他特殊困難人員是指
壹個
自然
在這壹年裏,
治療特殊疾病的發生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住院治療
和
門診醫療費用
個人負擔部分
累積超額
2
壹萬
元以上
關於
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
人事。
二、醫療救助的方式
(1)贊助保險。
對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和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全額補助。新參保人員經民政部門核準後,次月開始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當年參保的個人,不退還保費,次年參保補貼。對於退出對象,保險當年繼續有效,次年不再資助。
(2)醫療費用援助。
醫療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和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規定的支付範圍,個人負擔部分(不含自費部分,下同)在扣除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他補充醫療保險補償後,納入醫療救助範圍。
1
。救援標準。
特困供養人員承擔部分醫療費用,給予全額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按個人承擔部分醫療費用。
80%
救援;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承擔部分醫療費用的60%。
求助;花費貧窮的家庭成員和
其他有特殊困難的人
醫療費用個人負擔部分超過
2
1萬元以上給予60%救助,申請人向民政部門申請支出型貧困家庭之日起前12個月為醫療救助年度,在此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給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金額不超過65438+萬元。
2
罕見病專項救助。
對納入我省罕見病保障政策範圍的,實行特殊救助政策。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基金報銷後剩余的醫療費用(包括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維持診療所必需的醫療費用和罕見病特殊藥品費用),由醫療救助(特別救助)全額解決。
三
尿毒癥專項救助。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尿毒癥門診透析治療、
發生的事情是壹致的
基礎
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內的醫療費用個人自付部分,
由優撫對象全額救助的,相同情況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由原渠道給予全額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