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限制攜帶液態物品乘坐民航飛機的公告》:
1.乘坐中國國內航班的旅客,每次可隨身攜帶總量不超過1升(L)的液態物品(不含酒精),超出部分必須交付。液態物品在運輸前必須打開檢查。
二、乘坐從中國境內機場始發的國際和地區航班的旅客,其攜帶的每件液態物品體積不得超過100毫升。
裝有液體物品的容器應放在最大容積不超過1升(L)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可以重新密封。每位乘客壹次只允許攜帶壹個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要交付。
裝有液體物品的透明塑料袋應單獨進行安全檢查。
乘坐國內機場始發的國際和地區航班,需要在國外或境外機場轉機的旅客,在免稅店或候機樓內購買液體商品時,應保留購物憑證,以備查驗。購買的商品應放在密封的透明塑料袋中,不得自行拆封。外國機場、境外機場對攜帶免稅液態物品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條規定適用於需要在中國境內機場轉乘國際或地區航班並攜帶液態物品的境外旅客。攜帶入境的免稅液態物品應保存在完好密封的透明塑料袋中,並須出示購物憑證。
擴展數據
托運行李的註意事項:
托運行李應妥善包裝和固定,以確保其能承受壹定的壓力,並能在正常運行條件下安全卸載和運輸。托運行李的包裝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行李箱、旅行包、手提袋都要上鎖,以免被盜。
2.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行李包不能捆成壹個。
3.托運行李中不得塞入額外物品。
4.不得用竹編筐、網袋、繩索、草袋、塑料袋等包裹行李。
5.行李內外都要寫乘客姓名,具體地址,電話。
6.不允許作為托運行李托運或夾在行李中的物品?。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於限制攜帶液態物品乘坐民航飛機的公告
中國國際航空公司-托運行李的壹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