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x是相對於OTC藥來說的,OTC藥是指病人在沒有醫生處方,在沒有藥師指導下,可以自行到藥店藥房購買,並且可以自行服用的安全範圍廣,有效,見效快,副作用比較少,適用於比較輕的癥狀的壹類藥物。平時我們經常見到的,用到的就多數是OTC藥。換句話說,RX藥是必須醫生或者是具有處方權的專業人士開的處方,在藥師指導用藥下使用,因為它相對於OTC藥來說安全範圍小,有壹定危險性和較大的毒性,過量容易發生毒副作用,嚴重的有可能威脅生命健康,安眠藥就是其中的壹種,少量鎮靜,適量可以治療失眠;但過量會抑制呼吸導致呼吸受阻而死亡。以前它曾經是OTC藥,但是因為病人使用不當或者有意過量服用,如自殺,所以後來改為Rx藥。在醫生開的處方中也可以看到左上角有Rx的標誌,據說Rx最早是寫在壹個醫學處方前面,是個占星術的壹個符號,用來避邪。後來演變成壹個大寫的R並且結尾交叉,是拉丁文recipe的縮寫,recipe的意思是請拿、取的意思,是讓藥房的藥劑師按照處方中開的藥拿藥的意思。它的寫法是壹個大寫的R,加壹撇在它的結尾,打印出來就像Rx。
藥物作為維護人類健康的特殊物品,在研制、生產、銷售、使用的各個環節都受到相應法規的嚴格控制,參與這些環節的組織機構或者個人都要經過政府主管部門授予相應的權限。對藥品的使用者,也就是藥品消費者來說,獲得和使用某些藥品也不是任意的。根據消費者獲得和使用藥品的權限,目前國際均將將藥品分成處方藥和非處方藥。迄今為止,西歐、北美等發達國家和地區已經建立了比較成熟的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分類管理制度。我國《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於1999年6月1日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審議通過,並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1999年6月18日公布。該管理辦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處方藥是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的藥品;非處方藥是不需要憑醫師處方即可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的藥品。處方藥英語稱Prescription Drug,Ethical Drug,非處方藥英語稱 Nonprescription Drug,在國外又稱之為“可在櫃臺上買到的藥物”(Over The Counter),簡稱OTC,此已成為全球通用的俗稱。
處方藥和非處方藥不是藥品本質的屬性,而是管理上的界定。無論是處方藥,還是非處方藥都是經過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是有保障的。其中非處方藥主要是用於治療各種消費者容易自我診斷、自我治療的常見輕微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