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DL玩家的最低年齡從20降低到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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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球員
×和約的最長期限從6年(使用伯德條款的7年)減少到5年(使用伯德條款的6年)。年薪增幅從最高的65,438+00%(使用小鳥或早鳥的65,438+02.5%)降為8%(使用小鳥或早鳥的65,438+00.5%)。
×球員最高工資將按照球隊BRI的48.04%(稱為最高工資帽)計算,0-6年球員最高工資25%,7-9年球員最高工資30%,10年及以上球員最高工資35%。和之前的勞動條款壹樣,這個數字高於球員上壹份合同的105%。
× 05-06賽季的中產階級是500萬美元,之後每個賽季都增長了8%。
×百萬美元條款更名為“兩年期條款”,團隊只能隔年使用。2005-06賽季的數字是6.5438億美元+0.67億,然後每個賽季都比上壹個賽季增長4.5%。合同期限最長兩年,最高漲幅8%。
球隊依然可以匹配受限自由球員的邀請合同,只是周期從15天縮短為7天。
ד吉爾伯特·阿裏納斯法則”——作為受限自由球員,報價單中二輪新秀的第壹年工資不得超過當年的中產條款(二輪新秀的原球隊只要有中產例外,就可以匹配任何合同。),從第二年開始,工資可以上下浮動8%,可以和頂薪壹樣高。第三年最高工資的計算方法是:假設球員第壹年拿到最高工資合同,那麽根據聯盟漲薪規則,他第三年可以拿到的最高年薪。第三年以後年薪浮動幅度不得超過第三年年薪的6.9%。
×團隊在計算是否有足夠的薪資空間或者針對特殊情況制定邀請合同時,必須取整個合同的平均年薪進行計算。
×受限自由球員的原球隊邀請合同時,球員年薪會根據合同數字記入球隊年薪總額。如果原團隊不匹配,邀請合同的平均年薪會記入新團隊的年薪總額中。
*底薪球員工資增長3.5%
× 36歲規則的使用條件由“與原球隊簽約六年及以上的鳥球員”改為“與原球隊簽約五年及以上的鳥球員”,由“與原球隊簽約五年的非鳥球員”改為“與原球隊簽約四年的非鳥球員”。
想成為受限自由狀態的x球員必須在6月25日(如果是期權年)之前行使球員期權。
×加裏·佩頓規則:轉會後被解約的自由球員不允許立即與原轉會球隊重新簽約,必須等待30天(賽季中期)或20天(休賽期)。這是為了防止類似2004-05賽季波斯頓轉出加裏·佩頓後馬上簽約的事情再次發生。
× ETO的執行時間由第五年改為第四年。
x球員不得從球隊獲得現金以外的任何報酬。
總承包合同的簽約獎金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原25%)。2006-07賽季初邀請合同簽約獎金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7.5%。
簽約獎金將按照當期工資的比例分配到團隊的年薪計算中,而不是過去的平均分配方案。基本工資合同不設簽約獎金。
合同的獎金條款不得包含“在本隊待壹天”、“為本隊打xx天”、“必須打xx場比賽”等條件。
向受限自由球員發出的要約單的最短期限改為兩年,其中不包括任何可選年份。如果球員原球隊不僅提供了出線報價,還提供了頂薪合同作為報價合同的替代合同供球員選擇,那麽其他球隊開出的邀請合同至少要三年。
對於壹年底薪簽約的球員,如果服役超過兩年,球隊只需要按照兩年底薪球員的標準支付工資,差額由聯盟支付,不計入球隊工資總額。
如果轉會獎金導致球員年薪超過最高工資,那麽獎金將自動減少甚至完全取消(只對2005年以後簽訂的新合同和續約有效)。
×每壹季從1.10開始,去年夏天未使用的中產、兩年期條款、鳥條款、非鳥條款開始折舊,每天減少原值1/180。
* 7月份凍結期日歷:
2006/7/1 - 2006/7/11
2007/7/1 - 2007/7/10
2008/7/1 - 2008/7/8
2009/7/1 - 2009/7/7
2010/7/1 - 2010/7/7
2011/7/1-2011/7/7(可選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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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
×原規則115%薪酬匹配加65438+萬美元改為125%薪酬匹配加65438+萬美元。
×阿朗佐·莫寧規則:聯盟主席有權對轉會後拒絕為球隊效力的球員進行經濟或禁賽處罰。
×新選秀球員簽約後30天內不允許轉會,其他球員簽約後3個月前或下壹個65438+2月15(以較晚者為準)不允許轉會。
如果壹個1年合同的球員會在這個合同結束時擁有小鳥或者早鳥的權利,那麽轉會必須得到他本人的同意。如果我同意轉會,球員將自動失去鳥權或早鳥權,視為重新簽約成為自由球員。
× BYC身份在BYC生效後6個月或下壹個6月30日前有效(以較晚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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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
×取消“傷病名單”,代之以“現役名單”和“非現役名單”。
×激活名單最小人數由11增加到12,冷藏名單最小人數為1。被分配NBDL的球員將繼續被記錄在冷藏名單中。如果球隊有四名傷員,冷藏名單可以破例容納這四人。聯盟必須保證賽季期間各隊活躍名單平均人數為14。各隊可以在比賽日決定冷庫名單,冷庫名單沒有最短停留期。
合同中永久受傷的球員將繼續占據球隊壹年的薪資空間。
×最低工資總額為3765438美元+0.25萬。
×在計算球隊奢侈稅時(而不是簽約或轉會時自由球員的薪資判斷),0-1周歲球員的基本工資按照2周歲球員的基本工資計算。
球隊必須保證球員在規定的發薪日拿到至少20%的工資。
永久傷殘球員因傷退役後1年的工資將從球隊總工資中剔除(如果其合同期尚未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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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盟
保證玩家獲得57%的BRI,退押金僅限於57%的BRI。如果某壹年的BRI高於2004-05年BRI的130%,玩家在本賽季以及之後的所有賽季將獲得57.5%的BRI。
×玩家繳納的10%保證金在本條款第壹年保持不變,2-5年後下調至9%,最後壹年和可選年度為8%。
各隊工資帽從籃球生涯收入的48%提高到51%(2005-06年為49.5%)。
*不考慮整體薪資情況,聯盟每年都會征收奢侈稅。
奢侈稅的觸發線定為61%BRI,當年的數字是根據每個賽季開始前預測的BRI確定的。超過觸發線的隊伍按照1: 1的比例納稅,超過1的將被罰款1。
×奢侈稅和押金將在各隊之間平均分配。
x如果壹個球員不是二輪新秀,工資低於兩年底薪標準,那麽在計算奢侈稅工資時,他的工資是按照兩年底薪計算的。
×類似當地媒體的長期大額合同,在合同期內平均分配給年度BRI。
*如果電視合同大幅下降,聯盟可以中止現有的勞動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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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球隊遣散壹名球員(或在被遣散球員的合同中使用)將獲得壹次性遣散名額(2005年8月15日前)。球員繼續從球隊領取工資,工資繼續計入球隊總工資。唯壹特別的是,球員的工資在計算奢侈稅的時候會從球隊的總工資中扣除。球隊不允許在遣散合同到期後重新簽下該球員。復員球員6月21後不得轉會或簽約。復員球員新合同的部分收入將返還給原復員隊。
10在6月1到6月30日期間,所有玩家大概都會收到四次隨機藥品抽查。1次被查出使用了提高成績的藥物,禁賽10場,第二次25場,第三次全賽季,第四次終身禁賽。查出吸食大麻,第壹次強制學習治療,第二次罰款25000美元,之後禁賽期每次增加5場。
各隊可在訓練營第壹天請老兵到11報到。
聯盟主席制作的12以上的遊戲,可以由獨立調查員進行監督。
退役NBA球員養老金標準將上漲。
2005-06賽季,山貓的工資帽為371.25萬,最低總薪資為2784萬。
2005-06年其他球隊工資帽4950萬(BRI的49.5%),最低總薪資371.25萬。
05-06年,中產階級500萬,奢侈稅的觸發線是61.7萬。
2005-06賽季新的和約定的最高工資數字——0-6年起薪,7-9年12萬,9年以上14.4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