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認識藥品。
藥品在維護我們的身體健康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們的身體壹旦受到疾病的侵擾,譬如感冒、腹瀉、發燒等,小到身體不適,大到身體重大疾患,都必須使用藥品予以調節或治療,才能恢復健康。因此,健康離不開藥品,我們的生活離不開藥品。
那什麽是藥品呢?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壹百零二條關於藥品的定義:藥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癥、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制劑、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論斷藥品等。
《中***中央、國務院關於衛生改革和發展的決定》強調指出,藥品是防病治病保護人民健康的特殊商品,必須加強對藥品生產、流通、價格、廣告、適用等各個環節的管理。藥品雖然具有商品的壹般屬性,但是事關國家發展大計和人民生命健康,又極具特殊性。
藥品是壹種特殊商品,為什麽特殊呢?
從使用對象上說:它是以人為使用對象,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有規定的適用癥、用法和用量要求;從使用方法上說:除外觀,患者無法辨認其內在質量,許多藥品需要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而不由患者選擇決定。同時,藥品的使用方法、數量、時間等多種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決定其使用效果,誤用不僅不能“治病”,還可能“致病”,甚至危及生命安全。因此,藥品是壹種特殊的商品。
另外,藥品還有其本身的特性:
1.種類復雜性:具體品種,全世界大約有20000余種,我國目前中藥制劑約5000多種,西藥制劑約4000多種,由此可見,藥品的種類復雜、品種繁多。
2.藥品的醫用專屬性:藥品不是壹種獨立的商品,它與醫學緊密結合,相輔相成。患者只有通過醫生的檢查診斷,並在醫生的指導下合理用藥,才能達到防止疾病、保護健康的目的。
3.藥品質量的嚴格性:藥品直接關系到人們的身體健康甚至生命存亡,因此,其質量不得有半點馬虎。我們必須確保藥品的安全、有效、均壹、穩定。
另外,藥品的質量還有顯著的特點:它不像其他商品壹樣,有質量等級之分:優等品、壹等品、二等品、合格品等等,都可以銷售,而藥品只有符合規定與不符合規定之分,只有符合規定的產品才能允許銷售,否則不得銷售。
切記:藥品質量符合規定不僅是產品質量符合註冊質量標準,還應使其全過程符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簡稱GMP)。
《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GMP)是藥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基本準則,適用於藥品制劑生產的全過程和原料藥生產中影響成品質量的關鍵工序。大力推行藥品GMP,是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藥品生產過程中的汙染和交叉汙染,降低各種差錯的發生,是提高藥品質量的重要措施。
制藥人的使命:保障藥品安全、有效、均壹、穩定。
第壹,社會公***性。人類的生物秉賦壹直在促使人類盡可能的增進健康、延長生命以保證人類的繁衍。藥品因其特殊功效而倍受重視。在現代社會,享有健康的權利和生命的權利已經成為受法律保護的基本人權。因此,藥品關系到整個人類社會的繁衍和發展。藥品的社會公***性是建立全民醫療保健和醫療保險制度的依據。
第二,作用的兩重性。藥品可以防病治病,康復保健,然而“是藥三分毒”,任何藥品又有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所以管理有方、用之得當,藥品就能治病救人,保護健康。反之,則會墮落成可怖的毒藥,危害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三,質量的單壹性。藥品的物理、化學、生物藥劑學、安全性、有效性、穩定性、均壹性等質量指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只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藥品,才能保證療效。低於或高於規定的質量標準都可能降低甚至失去藥品的療效或者加劇藥品的毒、副作用。因此,進入流通渠道的藥品,只允許有合格品,絕對不允許有次品或等外品。
第四,鑒定的專業性。藥品質量的優劣、真偽,壹般消費者難以識別。必須有專業的技術人員和專門機構,依據法定的標準,運用科學的方法和合乎要求的儀器設備,才能做出鑒定。
第五,適用的局限性。由於缺乏治病防病所需的專業醫學和藥學知識,人們多數情況下只能在執業醫師和執業藥師的指導下,甚至還要在醫護人員的監護下,才能合理用藥,達到防病治病、保護健康的目的。若濫用藥物則容易造成中毒或產生藥源性疾病。另外,人們生病時有時更需要壹點藥物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