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談判就是為了降價
陳俊的母親罹患乳腺癌,需要註射曲妥珠單抗,即俗稱的赫賽汀。此前在中國,這壹由跨國藥企羅氏生產的藥品,壹支的零售價格就高達2萬多元。而在壹個治療周期裏,患者至少要註射14支。對患者而言,即便可以通過醫保部分報銷,同樣是壹筆難以承受的巨大支出。
日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對外公布36種藥品進入醫保目錄後的價格談判結果,並同步確定了這些藥品的醫保支付標準,赫賽汀名列其中。經過談判,每支藥品支付標準降到7600元,降幅近七成。
被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乙類範圍的藥品,大多都是患者熱盼的腫瘤靶向藥,以及治療心血管病、血友病等重大疾病的藥品。與2016年平均零售價相比,談判藥品平均降幅達44%,最高降幅達70%。
這是中國藥品醫保準入的首次國家談判。對患者而言,剛需藥降價入醫保無疑是壹場“甘霖”;而對醫保基金和藥企而言,也能從中收獲***贏。
2、藥價大降患者受益
申請簽證、購買機票、兌換貨幣、交涉砍價、冷鏈運輸1年前,曾有壹名網友在網上分享了自己去印度新德裏購買赫賽汀的經歷。為了購買幾支藥品,壹路折騰、心力交瘁。即便如此,買藥的成本也比國內購藥低。有好幾名網友回復稱,看完買藥“攻略”,自己也打算去印度買藥。
陳俊說,自己也曾有這樣的念頭,但害怕買到假藥或藥物過期失效,擔心回國後醫生不給註射,因此並未成行。
而此次納入醫保目錄後,赫賽汀的單只售價降到7600元,按照參保患者最低自付比例二成計算,患者每支藥品最低只需花費1500元,相當於壹張去新德裏的單程機票。
像赫賽汀這樣的藥品,屬於治療腫瘤的“靶向藥”。所謂靶向藥,是指能夠“瞄準”特定的病變部位,並在目標部位蓄積或釋放有效成分的藥品。由於藥效高、毒副作用小,靶向藥成為治療癌癥的理想藥品。
長期以來,部分癌癥患者必須依靠進口靶向藥以及某些創新藥延續生命。然而,這些藥品囿於專利限制,往往價格極高,且不能通過醫保報銷。面對“用錢買命”的負擔,不少人選擇放棄,有的被迫加入“購藥大軍”,到印度等周邊國家采購進口藥品或低價“仿制藥”。
為何中國進口專利藥價格較高?專家認為,壹方面與中國的藥品專利制度有關,另壹方面還在於外資藥品的壹些超國民待遇。有的外資藥品即使過了專利保護期,也在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過程中享受最高價格層次待遇,占盡優勢。
此次價格談判成功的36種藥品,多數仍處於專利保護期中,有31種西藥和5種中成藥,其中抗腫瘤藥占據半壁江山。記者統計發現,這些藥品***涉及10余家國外藥企,不少藥品僅2015年的在華銷售額,就高達上億甚至十幾億元。
例如,赫賽汀2015年的銷售額為19.12億元;羅氏的另壹款治療肺癌藥品厄洛替尼,經談判降價58%,2015年的銷售額為6.24億元;此外,阿斯利康、葛蘭素史克、拜耳等國外知名藥企的部分藥品,價格也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進入醫保目錄的乙類藥品,患者只需部分自付,而具體報銷比例根據各地政策和具體藥品有所不同。吉林醫保局局長金華說,患者自付壹小部分,醫保基金承擔大部分費用,談判達成的支付標準使得藥品價格大幅下降,進壹步減輕了患者經濟負擔。
3、制度創新公平談判
英國《金融時報》報道稱,制藥公司經過“漫長”和“十分艱難”的談判後降價,凸顯出世界各大制藥公司正配合中國政府降低藥價的行動,盡管這使壹些產品的營收增長放緩。
今年4月,人社部公布了44種擬談判藥品的名單。從最終結果來看,談判的成功率達到81.8%。有報道稱,談判現場很安靜、很嚴肅,砍價特別狠,超出企業的預期,壹些企業人士滿頭大汗地扶著墻出來。
從籌備到實施,短短4個月的時間,如何才能談出成果?深度參與此次談判工作的中國藥科大學教授丁錦希指出,作為藥品醫保準入的首次國家談判,許多工作無先例可循,需要借鑒國際經驗並結合中國國情作出開創性的制度設計。
據人社部相關負責人和參與談判工作的專家介紹,談判前,醫保方的兩組專家,分別從藥物的經濟性和醫保基金的承受能力兩方面進行評估測算。壹方面分析藥品的臨床價值、周邊市場價格、同類藥品參比等;另壹方面利用醫保運行“大數據”,測算談判藥品納入目錄後對醫保基金的影響,在此基礎上提出建議,作為談判的主要依據。
藥企方面,則要根據申報清單提交藥品信息、藥品價格等材料。同時,醫保方也會將專家審核評估的結論以及藥品進入目錄後支付範圍和政策條件反饋給企業,允許企業提出修改意見。
進入談判階段,醫保機構另行組織談判專家與企業代表進行價格談判。藥企有兩次機會提出報價,如果最低報價比醫保預期支付價格高出15%以上,則談判中止;反之雙方可進壹步磋商。最終確定的支付標準,不能超過醫保預計支付標準。
丁錦希說,申報、審核、談判三者相互獨立、相互制約,保障了談判的公平、科學、合理。
可以肯定的是,這次藥品準入談判只是壹個開端。百姓期待有更多的剛需藥、救命藥進入醫保目錄,將藥品談判機制和制度常規化。
中山大學醫藥經濟研究所研究員陶立波認為,在本次準入談判中,中國醫保開始采用分類管理的思路:對普通新藥,依然采用傳統的批量審批方式;對價格昂貴、創新度高而競爭少的新藥,則采用循證談判的方式。這為醫保準入演進到“非創新藥品參照支付標準,創新藥品進行談判準入”奠定了基礎。
人社部醫保司副司長顏清輝說:“像專利藥、獨家品種,臨床價值比較高,而且療效也比較確切,老百姓確實需要。我們希望發揮醫保的集團購買優勢,在與企業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談判確定適宜的支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