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人民政府、工業園區管委會、城區辦事處 垂直管理部門(6個):1、工商行政管理局 2、國稅局 3、地稅局 4、煙草局 5、技術質量監督局 6、藥品監督管理局
工作職責:
1、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2、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
3、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4、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
5、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環境和資源保護、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6、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7、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
8、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幫助本行政區域內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9、保障憲法和法律賦與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
10、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
政府辦 公安局 人勞局 監察局
計劃局 招商局 財政局 統計局
經發局 殘 聯 審計局 國土局
交通局 城建局 農業局 林業局
水利局 果業局 扶貧辦 民政局
物價局 教育局 文體局 司法局
衛生局 計生局 科技局 信訪局
煤炭局 國稅局 地稅局 工商局
技監局 環保局 氣象局 廣電局
糧食局 藥監局 交警大隊 安監局
農機局 醫改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