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勞務 有形動產租賃服務(屬於現代服務) 9%
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飼料、化肥、農藥、農機、 農膜 圖書、報紙、雜誌、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國務院固定的其他貨物 不動產租賃服務(屬於現代服務) 交通運輸服務(陸路、水路、航空運輸服務和管道運輸服務) 銷售不動產(建築物、構建物等) 建築服務(工程服務、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和其他建築服務) 轉讓土地使用權 郵政服務(郵政普通服務、郵政特殊服務和其他郵政服務) 基礎電信服務 6% 銷售無形資產(轉讓補充耕地指標、技術、商標、著作權、商譽、自然資源、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使用權或所有權) 增值電信服務 金融服務(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 現代服務(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商務輔助服務、其他現代服務) 生活服務 (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遊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其他生活服務)零稅率 0%
納稅人出口貨物(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範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 銷售貨物、勞務,提供的跨境應稅行為,符合免稅條件的,免稅; 境內的單位和個人銷售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服務或無形資產的,可以放棄適用增值稅零稅率,選擇免稅或按規定繳納增值稅。放棄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後,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壹般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進項稅額扣除率 9% 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的,扣除率調整為9% 10% 購進用於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 / 允許適用簡易計稅方式計稅的壹般納稅人 3%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應稅服務、無形資產 1.壹般納稅人發生按規定適用或者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特定應稅行為,但適用5%征收率的除外 2.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再生資源,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壹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0號自2022年3月1日起執行。 3.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5號 關於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公告) 3%減按1%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放棄減征) 政策依據: 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 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4號 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 3%減按2% 小規模納稅人(不含其他個人)以及符合規定情形的壹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 財稅[2009]9號 納稅人銷售舊貨 (含舊汽車、舊摩托車和舊遊艇,不包括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財稅[2009]9號 財稅[2014]57號 3%減按0.5%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0.5%)(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7號) 5% 銷售不動產 財稅[2016]36號 註意:(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5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 小規模納稅人中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銷售不動產,應按其納稅期、本公告第五條以及其他現行政策規定確定是否預繳增值稅;其他個人銷售不動產,繼續按照現行規定征免增值稅。 轉讓營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財稅[2016]36號第15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出租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 財稅[2016]368號 財稅[2016]68號 符合條件的不動產融資租賃 財稅[2016]47號 壹般納稅人提供的人力資源外包服務 財稅[2016]47號 選擇差額納稅的勞務派遣、安全保護服務(財稅[2016]47號) 5%減按1.5% 1.個人出租住房 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出租住房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6號) 註意:《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條所稱的其他個人,采取壹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後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5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5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2、住房租賃企業
(1)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 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2021年第24號 (2)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 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2021年第24號允許適用簡易計稅方式計稅的壹般納稅人 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
壹般納稅人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壹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應納稅額=銷售額x征收率 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納稅人采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並定價方法的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可選擇按征收率5%計稅的應稅行為1、銷售不動產
(1)壹般納稅人銷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 (2)壹般納稅人銷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動產,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 (3)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壹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附件2)2、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
(1)壹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鏟。納稅人以經營.租賃方式將土地出租給他人使用,按照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 (2)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壹般納稅人出租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3、轉讓土地使用權
壹般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原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財稅〔2016〕47號)4、勞務派遣服務
提供勞務派遣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後的余額為銷售額(差額納稅),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納稅人提供安全保護服務比照勞務派遣服務政策執行。 納稅人提供武裝守護押運服務按照”安全保護服務"繳納增值稅。 (財稅〔2016〕47號,財稅〔2016〕68號)5、不動產融資租賃
2016年4月30日前簽訂的不動產融資租賃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提供的融資租賃服務(財稅〔2016〕47號)6、人力資源外包服務(財稅〔2016〕47號)
7、公路收費
壹般納稅人收取試點前開工,(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壹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財稅〔2016〕47號)8、中外合作油(氣)田開采的原油、天然氣按實物征收增值稅,征收率為5%。(國稅發〔1994〕114號) 可選擇按征收率3%計稅的應稅行為
1、公路收費
(1)公路經營企業中的壹般納稅人收取試點前開工的高速公路的車輛通行費,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減按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選擇壹般計稅方法, 收取試點後開工的高速公路的車輛通行費,按照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稅率為11%。公路經營企業中的小規模納稅人,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試點前開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關施工許可證明上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財稅[2016]36號附件2 (2)公***交通運輸服務。包括輪客渡、公交客運、地鐵、城市輕軌、出租車、長途客運、班車。《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附件2)2、建築服務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 (2)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 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口易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 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為房屋建築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提供工程服務,建設單位自行采購全部或部分鋼材、混凝土、砌體材料、預制構件的,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財稅[2017]58號3、物業收取自來水費
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服務接受方收取的自來水水費,以扣除其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4號4、非學歷教育服務
壹般納稅人提供非學歷教育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財稅[2016]68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再保險、不動產租賃和非學歷教育等政策的通知5、公***交通運輸服務
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6、動漫企業、電影放映服務、倉儲服務、裝卸搬運服務、收派服務、文化體育服務(含納稅人在遊覽場所經營索道、擺渡車、電瓶車、遊船等取得的收入)
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7、以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動產為標的物提供的經營租賃服務。 在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簽訂的尚未執行完畢的有形動產租賃合同。 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8、非企業性單位
非企業性單位中的壹般納稅人提供的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鑒證咨詢服務,以及銷售技術、著作權等無形資產,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財稅[2016]140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9、非學歷教育服務
壹般納稅人提供非學歷教育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財稅[2016]68號10、金融服務
(1)資管產品管理人運營資管產品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暫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 財稅[2017]56號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資管產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2)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由銀行業機構全資發起設立的貸款公司、法人機構在縣(縣級市、區、旗)及縣以下地區的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提供金融服務收入。(財稅〔2016〕46號)11、銷售生物制品
屬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的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生物制品,可以選擇簡易辦法按照生物制品銷售額和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0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生物制品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12、銷售獸用生物制品
屬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的獸用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獸用生物制品,可以選擇簡易辦法按照獸用生物制品銷售額和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獸用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獸用生物制品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13、銷售光伏發電產品
光伏發電項目發電戶銷售電力產品,按照稅法規定應繳納增值稅的,可由國家電網公司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