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地市場監管和教育部門要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依法科學準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督促校外餐飲單位和學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並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定,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糾。
3、各地市場監管和教育部門要督促校外餐飲單位和學校,按照《通知》的相關要求,認真調查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嚴格使用蒸煮、熱力消毒櫃消毒等方式對餐具進行消毒,保持加工和餐飲場所清潔衛生,並定期通風換氣。
4、各地市場監管、教育部門要督促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對所有食品原料進行全面檢查和清理,重點檢查已開封使用的食品原料,防止過期變質。校外餐飲單位和學校應當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的要求,確保食物做到熟、熟透,生熟分開。熟食加工中心溫度達到70℃,接觸生熟食品的工具和用具分開存放使用。
5.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進壹步加大對校外供餐單位、學校和學校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的力度和頻次,依法嚴懲嚴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及時將涉嫌食品安全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6、各地教育部門要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學校落實校長(主任)食品安全責任制,及時排查和消除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隱患。
7.各地公安機關要依法嚴厲打擊學校及學校周邊食品安全犯罪,依法及時受理和立案偵查市場監管等部門移送的涉嫌食品安全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