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漢市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第壹,普通門診服務
1.報銷比例:50%由居民醫保基金支付。
2.報銷金額:年支付限額400元。
3、起付標準:居民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無醫療等級)、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無起付標準;其他醫療機構門診起付標準全年累計200元。
註:符合生育政策的門診產前檢查醫療費用與普通門診產前檢查醫療費用合並計算,執行普通門診相關規定。
二、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
1.報銷比例:在政策範圍內,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50%。
2.報銷金額:高血壓每月最高支付限額為30元;糖尿病每月最高支付限額為40元;“兩病”每月支付限額為50元。
三、重(慢性)疾病門診治療
1,報銷比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為50%;苯丙酮尿癥賠付比例為70%。
2.報銷金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年度支付限額為4000元至1.5萬元。已辦理惡性腫瘤(含白血病)放化療、慢性腎功能衰竭需腎透析治療、腎移植術後抗排異、肝移植術後抗排異的參保人,最高可賠付30萬元。
第四,住院
醫院級別
支付線標準
支付比例
首次住院
第二次及以上住院
三級醫療機構
八百元
400元
60%
二級醫療機構
400元
兩百元
70%
壹級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級高於壹級的,執行壹級標準)
兩百元
兩百元
90%
評論
使用乙類藥品和乙類診療項目發生的醫療費用,個人先自付10%;異地就醫發生的住院費用,個人自付10%;使用特殊藥品,按照醫療保險規定的支付標準和比例先自付,再按乙類藥品支付管理規定支付。
(來源:武漢醫保)
註意:
1,在定點醫療機構(科室)之間轉院,視為壹次住院,執行高等級醫療機構起付標準,並分別執行轉院和轉入醫療機構住院支付比例。
2、符合生育政策的住院分娩醫療費用,由居民醫保基金按最高標準700元/次支付。
3、在門診急診搶救後住院的,其急診搶救費用納入住院醫療費用。
4.壹個保險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為654.38+0.5萬元。
動詞 (verb的縮寫)重大疾病保險
1.報銷比例:壹個保險年度內,符合大病保險範圍的個人負擔金額累計計算,分期報銷,按時間結算。
累積金額
補償比例
評論
壹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
60%
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在壹個保險年度內,每個參保患者只扣除壹次重疾保險起付標準金額。
3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
65%
超過65438+萬元
75%
2.起付標準:符合大病保險覆蓋範圍的個人負擔金額為10000元。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險按比例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