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註冊運營:企業需要在浙江省內註冊,成立壹年以上。企業必須是產權清晰、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
2.自主知識產權和技術能力:企業需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專有技術或先進知識,這可能包括專利(無論是在申請中還是授權中)、標準、商標、公認的科技成果和其他專有技術。此外,這些技術或知識必須用於開發特定的產品或服務。
3.創新意識和人員構成:企業應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體現為從事R&D及相關技術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10%。
4、科技創新投入和活動:企業需要有壹定的科技創新資金投入,並有持續開展科技創新活動的能力。
5.企業規模和行業範圍:企業規模需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發布的《中小企業分類標準規定》(工信部300號[2011])的要求。此外,企業範圍應涵蓋農業、工業、服務業等科技型企業。
6.安全信譽記錄:去年末無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無嚴重環境違法和失信行為。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補貼政策研究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補貼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浙江省中小企業補貼:在浙江省註冊並被認定為“浙江省中小企業”的企業,根據各區縣的扶持政策,可獲得1-3萬元的補貼。
2.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審獎勵:被認定為“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企業,除現金獎勵外,還可享受所得稅減免、R&D投資獎、雙創載體租金減免等壹系列政策。
3.R&D投資補助:對業務規模達到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年度R&D投資額增長到壹定數額的科技型企業,給予壹定比例的R&D投資補助。如杭州市對年度R&D投入增加200萬元以上的科技型企業,按不超過新增額的5%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最高可達200萬元。
4.首次認定獎勵:對首次認定的新雛鷹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給予壹定的獎勵。比如杭州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5.其他政策支持:除直接財政補貼和獎勵外,浙江省還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壹系列政策支持,包括貸款貼息、擔保費補貼、項目投資補貼、研發補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