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防疫最新政策如下:
1、所有外地來包返包人員入包前必須提前通過微信掃碼登錄“來包返包人員登記報備”小程序進行登記報備,並向所在地的社區(村嘎查)、單位或入住酒店報備。
2、所有來包返包人員必須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積極配合工作人員落實核酸檢測、報備登記、風險排查等相關管控措施,嚴格規範佩戴口罩,主動出示健康碼、行程碼、測體溫。入包後實施3天2檢(即落地進行第1次核酸檢測,即采即走、核酸追蹤,第2次核酸檢測應在入包後24-72小時內完成)。未按要求進行核酸檢測,將在“鹿城健康365小程序”上彈窗提示,主動檢測後,彈窗自動取消。
3、近7日內有海南、西藏、新疆等風險地區旅居史及乘坐始發或途經上述地區交通工具來包返包人員入包後實施“3天居家健康監測”措施,返包後第3天進行第2次核酸采集,由社區安排上門采樣。
4、近7日內有高風險區旅居史的人員,采取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近7日內有中風險區旅居史的人員,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以上隔離管控需實行相應頻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如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采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上述人員管理期限自離開風險區域算起。
《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條
對乙類傳染病中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稱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其他乙類傳染病和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稱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報經國務院批準後予以公布、實施。
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規定采取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報經國務院批準後予以公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常見、多發的其他地方性傳染病,可以根據情況決定按照乙類或者丙類傳染病管理並予以公布,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