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定額給付的保險,比如重疾險,那麽投保人只要符合重疾險和醫療險的理賠報銷條件,就可以同時進行理賠。比如被保險人患了惡性腫瘤,可以先用醫保報銷惡性腫瘤導致的醫療費用,再用重疾險申請壹筆保險金。也就是說,重疾險理賠和醫療險理賠並不沖突,理賠和報銷時互不影響,可以疊加賠償。但如果被保險人只是因為感冒住院,那麽壹般來說,只能用醫療險來報銷相關的住院醫療費用,而重疾險是不能用來理賠保險金的,因為感冒不在重疾險理賠範圍內;
2.如果是報銷型保險,比如商業醫療保險,那麽商業醫療保險和醫療保險可以同時報銷,但是不能重復報銷。也就是說,如果被保險人發生住院醫療費用,那麽在使用醫保報銷相關醫療費用時,只能報銷醫保未報銷的醫療費用,而醫保已報銷的醫療費用不能重復報銷,醫保和商業醫療保險共同報銷的醫療費用不能超過被保險人實際支出的醫療費用。
當同時使用基本醫療保險和保險進行報銷時,您應該註意:
壹般來說,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應先使用基本醫療保險進行理賠,再使用商業保險進行理賠或報銷。如果基本醫療保險和商業保險都需要發票賠償,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
1.參保人可先憑醫療發票原件到醫保機構報銷,要求醫保機構提供發票復印件並蓋章;如果醫療機構收費處收取發票並帶至醫療保險機構報銷,則可要求醫療機構收費處提供發票蓋章復印件;
2.在醫保機構或醫院打印醫保對賬單;
3.申請商業保險報銷時,只需出示醫保機構或醫療機構蓋章的發票、醫保對賬單等所需材料即可申請報銷。
需要註意的是,部分醫保機構可能不會主動提供相關材料,因此在提交發票時,投保人也應主動說明商業保險理賠報銷需要相關票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