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用、急用藥品價格上漲的消息不斷,用於心臟病急求的藥品硝酸甘油漲價到60元還買不到,太極藿香正氣水也從15元漲到28元等等。據了解有200多種藥品價格上漲幅度比較大,而這些藥品都集中在常用藥品中。那麽,藥品漲價是怎麽回事?常用藥價格上漲的原因是什麽?
從國家醫保局的監測數據來看,2015年以來,70%的常用藥價格降低或持平,抗癌藥等高價藥品價格平均降幅達到18%。30%左右常用藥的價格有所上漲,個別品種漲幅較大。通過調查3200多種常用藥品,國家醫保局發現大約只有200多種漲幅較大,集中在部分短缺藥、急救藥和少數非處方藥等。
漲價藥品多數具有市場容量小、競爭不充分的特點,往往臨床必需,缺少替代,容易出現?以缺逼漲?的態勢。壹些藥品或者是原料藥生產環節高度集中,原料藥分銷的渠道容易被控制,通過壟斷控銷來達到非法牟利的目的。如人工成本投入增加、產品質量水平提高、環保投入增加,也產生了合理成本的增支,對於歷史價格低的藥品影響較大。
根據我國《價格法》的規定, 我國的藥品價格實行分級管理,由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的價格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同監管。在中央由國家發改委監管,負責藥品最高零售價格的制定和公告、藥品價格審批、藥品價格監測等。在地方由地方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監管,壹般是物價局。這種多元的規制主體在各方執行自己職能的過程中容易造成部門之間的利益之爭、權責不清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會使得對藥品價格的規制達不到預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