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點醫院是醫保機構指定的醫院,報銷的金額自然會更多。在小醫院,藥品報銷比例可以達到80%,而在大醫院,報銷比例大概是45%到55%。
壹般情況下,沒有定點醫保的醫院不能報銷醫藥費,也不能報銷藥費,因為醫保卡只能在定點醫院按比例報銷,沒有定點醫保的醫院只能自費治療。
第二,支付方式不同
在定點醫院支付醫療費用時,可以直接核銷費用,核銷後再支付費用。如果不指定醫院,必須先向保險公司申請,否則可能無法報銷。不僅如此,住院的醫藥費還要自己出,才能申請社保報銷。壹般情況下,定點醫院已經固定,不能更改。
定點醫療機構是指經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簽訂協議,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並承擔相應責任的醫療機構。
機構管理:
1.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對定點醫療機構實行協議管理。協議內容包括服務範圍、服務內容、服務質量、費用結算、審計和控制方式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協議有效期為1年。任何壹方違反協議,另壹方有權終止協議,但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及相關參保人員,並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2 .定點醫療機構應在本單位顯著位置懸掛“定點醫療機構”標牌,並妥善保管,不得轉讓或損壞。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解除或終止協議後,應及時收回定點標誌。
3.定點醫療機構應當統壹使用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專用處方和對賬單。
4.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時,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在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統壹制發的病歷本上詳細記錄檢查、治療和用藥情況。需要處方的,應當指定指定的醫生。5.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會同衛生、物價、藥品監督等部門,定期對定點醫療機構的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定點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並通報衛生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情節嚴重的,取消其定點資格。被取消定點資格的醫療機構壹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定點資格。
診療、記賬不查基本醫療保險卡(卡),非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和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將不符合住院條件的參保人員收治入院或將符合出院條件的應出院參保人員繼續留院、掛床的;違反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服務設施標準和用藥規定的;未記錄病歷或者病歷不清楚、不完整,與發生的醫療費用不符,或者發生的醫療費用與病情不符的;入院時未審查被保險人既往病歷,重復給藥,要求檢查、治療或重復檢查、治療的非診療行為;違反收費規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或分解收費項目,不執行國家規定的藥品價格,造成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損失的;不按處方劑量用藥,超劑量用藥;將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內的藥品調換為其他藥品、生活用品、保健品的;將自費藥品與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範圍的藥品相混淆;向患者提供假藥或者過期藥品的;允許或者縱容利用虛假醫療或者虛假住院的;違反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的;壹年內因違反國家衛生法律法規和行政部門規章制度受到衛生行政部門處罰,或者受到衛生行政部門通報批評處罰兩次以上(含兩次)的;其他違反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