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述職責,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設18個內設機構:
(壹)辦公室。
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督查督辦、信訪、後勤
保障等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承擔政務公開、宣傳報道、新聞發布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研究全省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工業、信息化地方性
法規和規章草案;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普法工作;負責起草重
要的綜合性文稿;承擔省政府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規劃處。
組織擬訂全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組織全省工業技術改造工作,推進全省現代產業體系建設;提出全省工業
、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和省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經省政府批準後組
織實施。
(四)財務處。
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專項資金檢查和績效評價;提出行業財稅、價格、金融等政策
建議;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指導部門管理單位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對部門管理單位和直屬單位的財務
審計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進行監督;負責政府采購工作。
(五)產業政策處。
組織擬訂全省工業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產業聚集、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
策建議;擬訂和修訂全省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參與投資項目審核;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制度,會同有關方
面實施汽車、農藥等準入管理事項。
(六)科技處。
組織擬訂並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國家工業行業技術規範
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省工業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全省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有關
國家和省科技重大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
(七)運行監測協調局。
監測分析工業日常運行,分析全省工業運行態勢和國內外工業形勢,研究提出有關政策措施;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
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承擔省
政府清理整頓“五小”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節能與綜合利用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
產促進規劃和汙染控制政策;提出全省工業行業需省政府審批和核準投資項目的能耗、水耗審核意見;組織和指導工業
節能裝備(產品)制造、企業節能管理;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三廢”資源的綜合利用政策及項目管理。
(九)安全生產處。
指導全省工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工業安全
生產信息管理和宣傳教育工作。
(十)原材料工業處(河北省稀土辦公室)。
承擔全省鋼鐵、有色、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業管理工作;研
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原材料工業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原材料工業結構調整目標、產業布局和重點技術改造項目貼息資金
意見;承辦需國家和省平衡建設條件的原材料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前期項目(含利用外資項目)的申報和審批工作;負責
黃金開采證的審核、申報工作;承擔稀土行業管理職責;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
(十壹)裝備工業處。
承擔通用機械、汽車、民用飛機、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制造業等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裝備工業發展
戰略、規劃;提出裝備工業結構調整目標、產業布局和重點技術改造項目貼息資金意見;承辦需國家和省平衡建設條件
的裝備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前期項目(含利用外資項目)的申報和審批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
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托國家和省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
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十二)消費品工業處。
承擔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等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消費品工業發展戰略、規劃;提出消費品工
業結構調整目標、產業布局和重點技術改造項目貼息資金意見;承辦需國家和省平衡建設條件的消費品工業固定資產投
資前期項目(含利用外資項目)的申報和審批工作;組織落實國家有關卷煙、糖精生產計劃;承擔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
管理、省級藥品儲備管理工作。
(十三)電子信息處。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制造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電子信息產品制造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點專項規劃;編制行業投資指
南,承辦需國家和省平衡建設條件的電子信息產品制造業固定資產投資前期項目(含利用外資項目)的申報和審批工作
;提出電子信息產品制造業專項資金安排建議;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組織協調國
家和省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應用。
(十四)軟件與信息服務業處。
指導軟件業發展;研究擬訂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點專項規劃;組織實施軟件、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
規範和標準;推動軟件公***服務體系建設;承辦需國家和省平衡建設條件的軟件與信息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前期項目(
含利用外資項目)的申報和審批工作,提出軟件與信息服務業專項資金安排建議;推進軟件服務外包;負責軟件企業認
定、軟件產品登記備案、信息系統集成和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等相關資質管理;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
(十五)信息化推進處(電子政務處)。
指導推進全省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提出信息化專項資金安排建議;
組織規劃黨政機關網,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
開發利用、***享;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
(十六)網絡信息安全處。
協調全省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和協調跨行業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
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絡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
處理重大事件;參與擬訂網絡技術發展政策;統籌協調通信業規劃的組織實施。
(十七)對外經濟合作處。
承擔對外經濟交流與合作、技術引進有關事宜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和推動工業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和海外投資,協調
解決外商投資工業企業運行過程中的有關問題;負責機關外事工作。
(十八)人事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發展規劃;組織開展工業工程類、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
;承擔工業、信息化專家管理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培訓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
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