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華人民****、國家公司法》
第十二條經營範圍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註冊。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範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審批的項目的,應當依法審批。
三、關於進出口公司經營範圍的規定以註冊進出口公司為例,其經營範圍需對公司名稱核對確認,以後工商登記等審批時,以公司名稱核準時填寫的經營範圍為準。進出口貿易公司經營活動中,可以增減經營範圍,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等公司證照的變更手續。
擴大
公司變更經營範圍需要經過法定程序:
壹、由股東會(股東大會)依法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
二、向公司登記機關提出變更經營範圍的申請;
三、由公司登記機關依法辦理變更登記。
經營範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在依法取得批準後,向公司登記機關提出經營範圍變更申請。
公司經營範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審批的項目,應當依法審批。所謂須經批準的項目,是指應當具備特定條件,並經政府有關行政部門批準後方可經營的項目。公司經營範圍中包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的,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後方可登記註冊。對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後方可登記註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
參考百度百科經營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