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建設工程招標規模標準
(壹)招標規模標準必須按照《省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的通知》(蘇發〔2004〕48號)執行;
(二)規模標準以下的項目和使用政府資金兩次招標失敗的項目,應當采用競爭性談判、詢價、單壹來源等政府采購方式進行。承包方確定後,辦理直接承包手續,進入市場交易。
(三)遠程評標項目規模標準按照《關於我省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招標實行網上遠程評標的通知》(蘇〔2009〕114號)執行;規模標準以上、規模標準以下的項目,需要采用遠程評審的,采用綜合評估法的,技術標應當在本市範圍內進行遠程評審。
第二,關於招投標的“綠色通道”
根據1999年12月15日第10號文件精神。蘇政辦[2008]187號及市黨政聯席會議紀要,民間資本投資的工業項目直接發包備案;對於政府重大投資項目,資金來源已確認,施工圖技術要求已確定,因土地、規劃等標底資料不全,經招標人申請,由項目所在地政府或管委會出具主要負責人簽字的證明,可同時辦理相關手續。
三、簡化招標備案程序
招標公告、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含澄清、修改)經市招管辦審核備案後直接發布,市紀委監察局不再實行招標回執制度。沭陽、泗陽、泗洪縣總投資1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實行屬地管理,由縣招辦監管,在當地招投標服務中心交易。
四、工程承包管理
(1)在項目首次中標之前,招標人提交整個項目的初步中標方案。根據建設部89號令第九條、第十條等法律法規規定,市招辦首先對建設單位提交的《初步合同授予方案》中“擬采用的合同授予方式”的正確性進行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合同授予方式進行糾正。其次,檢查“初步合同授予方案”中標段劃分的合理性,防止標段劃分被肢解或規避。
(二)市城管辦監督招標人辦理招標備案材料、招標代理合同內容。
動詞 (verb的縮寫)投標條件
工程施工招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或備案手續、土地使用、規劃等。,已經履行了審批或備案手續;
2.項目資金或資金來源已經落實(資金證明可以是下列條件之壹:①資金到位證明和申請人銀行出具的付款保函;(2)投標前申請人銀行聲明(余額要求:工期在壹年以內的至少需要合同價的50%,壹年以上的至少需要30%);③其他第三方出具的擔保證明(同時出具擔保人的營業執照);(4)其他資金落實證明);
3、有滿足施工招標需要的設計文件和其他技術資料,包括已經完成的施工圖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證書或施工圖批準證書);
4.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在發布招標公告(邀請招標)前,招標人應向市招聘管理辦公室提供符合上述條件的證明材料。
不及物動詞招標公告
(壹)招標公告的內容。招標公告中可以設定的資質條件包括:與項目相適應的企業資質等級和項目經理資質等級。對於技術特別復雜、專業要求高的特殊項目,經備案後,企業和項目經理資質可提高壹個等級。
工程施工招標采用資格後審的,應當按照《江蘇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人資格審查辦法》(蘇2006年372號)的規定,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和具體要求,在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中明確資格審查必備的資格條件。除“企業承擔過類似及以上項目,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及以上項目”外,蘇不得入選。
(二)發布招標公告。招標公告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下同)錄入,市招管局市場辦備案,並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電子大屏幕(服務中心)、宿遷招標網(市場辦)和市招投標服務中心同步發布。
招標項目的所有資格審查條件和評標規則必須在招標公告中明確規定。招標人對招標公告中已經規定的資格審查條件或者評標規則進行調整的,必須重新發布招標公告。
七、投標報名
全面實行網上報名。如果進行資格預審,招標人應同時將資格預審文件作為招標公告的附件發布,供投標人免費下載。資格預審公告結束至召開資格預審會議的日期不得少於2個工作日;采用資格後審的,招標人應當同時將評標細則作為招標公告的附件予以公布。沒有電子光盤或施工圖的,應提供招標文件電子文本供中標人下載,招標文件費用可在開標時統壹收取。否則,招標人應在現場分發招標文件、電子光盤和施工圖,分發時間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
八、資格預審和潛在投標人的確定
資格預審由招標人根據建設部令第89號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進行,資格預審采用資格制度。對於異地評標(包括市內異地評標)項目,應采用資格預審。
資格預審在會場內進行,按照規定從宿遷市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評標專家,組成資格預審委員會。資格預審委員會成員應為不少於3人的單數。招標人代表符合相關資格條件的,經審核同意,可參加1人。評審結束後,招標人應將資格預審書面評審報告報市市場管理辦公室備案。
市場管理辦公室法律部將通過查閱資格預審過程中的文件資料、受理投訴舉報等方式進行監督。發現違法違規行為或者接到投訴、舉報的,可以要求招標人暫停招標,直至投訴、舉報得到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得到糾正。
九、招標文件及其澄清或修改
市昭關辦按照建設部89號令第十九條和第二十條的規定進行備案和糾錯。
施工招標推薦使用宿遷招標文件模板。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於二十日。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提交招標文件截止時間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否則,開標日期應延遲,以便澄清或修改投標文件的日期至投標文件截止日期能滿足十五天。對招標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必須獲得投標人的確認函。
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標控制價由市建設局造價處備案後,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十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並取得《招標文件收受人確認函》。此外,招標控制價還應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宿遷招標網上公示。
投標有效期從投標截止時間起計算,壹般不得少於45天。
X.評標活動的安排
招標文件歸檔後,招標人應及時向招標服務中心提出評標活動的安排計劃。開標、評標活動的安排壹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申請提前開標的,應當在預定開標時間10前提交書面申請,申請延期開標的,應當在預定開標時間3日前提交書面申請。此外,招標人應及時將答復提交招標服務中心,開標和評標活動的日程變更由招標服務中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確定。
XI。評標標準和方法
評標方法可以采用綜合評估法或者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其中,建築面積小於3000平方米的建設工程,總投資小於200萬元的市政工程,總投資小於654.38+0萬元的裝飾、樁基、設備安裝、大宗建材采購、土石方等工程,應當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其他項目采用綜合評價法。
工程施工招標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能夠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的投標人應當確定為中標人,但投標價格低於成本的除外;工程施工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的,投標價格因素(該因素得分不得低於總得分的70%)的評審以不低於成本的最低投標價格為依據,並在此基礎上確定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得分。投標報價高於基準價的,每高出65,438+0%扣壹定分值(最低分值不得低於0.3)。
十二。評標委員會的成立
評標委員會成員人數應當為5人以上的單數。采用綜合評估法的,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為不少於7人的單數。其中,應有2名以上經濟評標專家,重點評審投標報價;進行遠程評標的項目,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為不少於7人的單數,其中評審技術標的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評標委員會中的評標專家必須從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的高級專家庫中抽取,只能從項目所在地的子庫中抽取1名高級專家。評標委員會負責人應當是資深專家。
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或者技術特別復雜、專業要求特別高的,招標人可以委派代表參加評標委員會,業主的評標專家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對於技術特別復雜、特殊性要求高或者國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標項目,隨機抽取確定的專家不稱職的,可以由招標人直接確定。
招標人應在開標會議前半日填寫《宿遷市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專家抽取申請表》和《宿遷市評標委員會備案表》,並報市場管理辦公室備案,完成評標專家抽取工作。抽取工作應在市招生辦等工作人員的現場監督下進行,使用計算機語音通知系統。抽取工作完成後,當場用密封紙打印《評委抽取專家結果通知確認表》。遠程評標項目的評標專家的遴選應提前壹天預約,並在正式遴選前向招標服務中心繳納專家評審費。
十三。開標、評標和定標
開標、評標組織活動應嚴格按照《關於進壹步規範政府投資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若幹規定》(蘇〔2009〕140號)和《關於進壹步規範開標、評標監督管理的通知》(蘇招管發〔2009〕29號)文件執行。
⑴開標。招標人應至少提前半小時進場,為開標會議做準備。準備工作主要包括接受所有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記錄投標文件的份數和時間(時間應精確到分鐘);同時,做好參加開標會議人員的簽到工作。開標所需的材料和設備主要有:投標文件接收證明、投標會議簽到本、開標記錄表、開標會議主持詞、資格審查材料接收登記簿、幻燈片、投影儀、電腦等。
(2)評標。招標人應提前做好評標活動所需資料和評標專家簽到的準備工作。評標階段應準備的材料主要有:評標委員會成員簽到表、評標所需的各種表格、空白評標報告、招標文件、招標文件補充通知、答疑材料、計算器、計算紙、電腦、筆等。同時,投標人提交的資格審查材料和投標文件應有序排列放置。如果同時審評多個模塊,這些模塊應分別排序。方案設計投標時,各投標人提交的板塊和模型應擺放整齊有序。
(3)校準。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向市管辦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並按照蘇發[2009]140號文件要求,在招標投標服務中心電子屏、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宿遷市招標投標網等相關媒體上公示評標和中標結果兩個工作日以上。
十四、施工合同備案
招標人(或中標人)應在訂立書面合同後7日內,將合同送市招標辦備案。市招管辦主要檢查合同主要條款是否與中標單位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文件、招標文件壹致,特別是是否有工程預付款條款,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內容和行為進行糾正。
十五、招標資料備案管理
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向市招管辦提交招標情況書面報告及其他備案材料。市招管辦收到備案材料後,應當在5日內對收到的材料進行完整性檢查,發現材料不完整的,應當要求報送單位予以補充。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備案表。已按規定備案的文件不再重復提交。
十六、招標代理機構評估
市城管辦依據《江蘇省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管理辦法》(蘇〔2006〕373號)、《宿遷市招標投標市場準入管理暫行辦法》(蘇政辦〔2008〕141號)對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活動中的各類信息進行記錄、評價和評分。招標代理機構完成委托招標後,委托人和市招管辦將對招標代理機構提交的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評標意見表進行評議。本表壹式三份,招標代理機構、市招標辦、省招標辦各壹份。市招投標辦每季度10前,將《工程招標代理評價意見表》報送省招標辦。
宿遷公共資源交易網網址:/sqzbtb/
宿遷市招標辦公室聯系方式:0527-84396029
宿遷市招標辦公室地址:宿遷市洪澤湖路156號(便民櫃)
更多關於標書寫作和提高中標率的信息,點擊底部客服免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