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毒性、強酸堿性和放射性危險品,如雷管、火藥、爆竹、汽油、酒精、煤油、桐油、漆、火柴、農藥、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化學危險品實用手冊》中收錄的其他化工產品
2、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如鴉片、嗎啡、可卡因(高根)等。
3、易腐物品,各種活體動物(如鮮魚、鮮肉等);
4、有礙於公共衛生的物品。*** 如骨頭(含焚燒骨頭)、無硝制獸皮、無藥制獸骨等;
5、反動報刊、書籍、櫥窗或淫穢物品等。
6、如您寄送的化工產品未列入《化學危險品實用手冊》,您必須提供當地市級化工產品鑒定部門出具的鑒定證明,確認相關物品為非危險化工產品後方可寄送,且相關鑒定部門必須對鑒定結果負責。
國家禁止進境物品
1、禁止進境物品:
(1)各類武器、彈藥、仿真武器和爆炸物;
(2)仿真貨幣、仿真有價證券等。
(4)對我國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膠卷、照片、唱片、影片、磁帶、激光視盤、計算機存儲介質等物品;
(4)各種烈性毒藥;
(5)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他成癮性麻醉品和精神藥物;
(6)帶有危險病菌、害蟲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動物、植物和其他產品;
(7)有損於我國政治、經濟、文化道德的產品;
(8)有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衛生的產品;
(9)有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衛生的產品;
(7)來自疫區的食品、藥品或者其他物品,以及其他能夠傳播疾病、有損於人畜健康的物品。
2.禁止出境的所有物品:
(1)禁止入境範圍內的所有物品;
(2)手稿、印刷品、膠卷、照片、唱片、電影、錄音帶、激光視盤、計算機存儲介質以及其他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物品;
(3)珍貴文物和其他禁止出境的文物;
(4)瀕危、珍貴動物、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繁殖材料。
分公司違章處理規定(罰則)
1、汽運線路:嚴禁壹切水(液)之類及國家禁運物品上網車的處理規定:
(1)、通過偽裝、混裝上網約車的,無論有無後果,壹經發現,罰款100元/次,交運方在核實同意後,由網管進行就地銷毀處理;
(2)
(2)、通過偽裝、混裝上網約車,造成後果及其他明示損害的,按照網約車管理有關規定對丟失的件進行賠償,並處1000-5000元/次罰款,造成人身傷害和殘疾的,承擔全部醫療費用和誤工費,並處5000-10000元/次罰款,造成人身傷害和殘疾的,承擔全部醫療費用和誤工費,並處5000-10000元/次罰款,造成人身傷害和殘疾的,承擔全部醫療費用和誤工費,並處5000-10000元/次罰款,造成人身傷害和殘疾的,承擔全部醫療費用和誤工費,並處5000-10000元/次罰款,造成人身傷害和殘疾的,承擔全部醫療費用和誤工費,並處5000-10000元/次罰款。10000元/次罰款,後果嚴重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追究其刑事責任;
2、航空線路:按航空部門有關規定以禁運物品為標準:
(1)、在各中轉部門內發現的,罰款200元/票,不是水劑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將考慮退回;
(2)、在 如在航空公司安檢中發現,未造成後果的,罰款500元/票,並按航空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3)在航空公司安檢中被發現或造成後果的,除承擔航空部門的所有罰款及其他法律責任外,站長將對其再處以1000-5000元/次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