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銷比例為門檻費以上至3000元報88%;3000-5000元報90%;5000-10000元報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內的報95%。其中乙類藥品按80%報銷;貴重藥品、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按70%報銷。
社保的報銷範圍和項目:
1、門診費用:包括醫療機構門診部分的診療費、藥品費、檢查費等;
2、住院費用:涵蓋住院期間的床位費、治療費、手術費、藥品費等;
3、特殊疾病費用:對於特殊疾病的治療費用有特別的報銷政策;
4、生育費用:對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的生育費用給予壹定的補助;
5、工傷費用:工傷保險覆蓋的工傷治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6、藥品目錄:社保藥品目錄內的藥品費用可以報銷,非目錄內藥品通常不予報銷;
7、醫療服務項目:包括常規的醫療檢查、治療、手術等服務項目;
8、輔助器具:對於部分輔助器具的費用,如假肢、輪椅等,社保也有壹定的報銷政策。
綜上所述,異地門診報銷比例根據費用範圍不同而有所變化,最高支付限額內的報銷比例為95%。乙類藥品按80%報銷,貴重藥品、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按70%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