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情況下,醫保基金只能報銷醫保範圍內的醫療費用,如果患者選擇購買醫保外的藥品或服務,則需要自己承擔相應的費用,即所謂的自費。需要註意的是,醫保自費是指在醫保範圍內選擇自費的情況,而不是指沒有參加醫保的患者自費的情況。此外,有些醫院或醫生可能會向患者推銷壹些醫保外的藥品或服務,如果患者選擇購買,也需要自己承擔相應的費用。
醫保的作用:
1、可以穩定社會生活;
2、可以實現再分配;
3、可以促進經濟發展;
4、大部分地區購車買房和社保掛鉤,要求只有繳納社保滿壹定的期限,才可以在當地購車買房;
5、工傷保險的用途,支付治療費用、生活護理費、傷殘補助和傷殘津貼;
6、生育保險的用途,可以享受產假、生育津貼和源配生育補助金。
綜上所述,在就醫過程中,患者需要了解醫保政策和自己的醫保範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選擇,避免不必要的自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