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偏方大全网 - 藥品查詢 -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有期徒刑多久不能經營食品管理工作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有期徒刑多久不能經營食品管理工作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首先要求執法部門判斷違法行為是不是構成刑事犯罪,如果構成犯罪,就直接由公安部門進行偵查,追究刑事責任;其次如果不構成刑事犯罪的話,才由行政執法部門進行行政處罰;新法還提出,對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管理工作;新法對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經營病死畜禽、違法使用劇毒、高毒農藥等屢禁不止的嚴重違法行為,增加了行政拘留的處罰。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被吊銷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或者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生產經營者聘用人員違反前兩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吊銷許可證。

壹.食品安全的內容如下?

(1)第壹層食品數量安全,即壹個國家或地區能夠生產民族基本生存所需的膳食需要。要求人們既能買得到又能買得起生存生活所需要的基本食品。

(2)第二層食品質量安全:指提供的食品在營養,衛生方面滿足和保障人群的健康需要,食品質量安全涉及食物的汙染、是否有毒,添加劑是否違規超標、標簽是否規範等問題,需要在食品受到汙染界限之前采取措施,預防食品的汙染和遭遇主要危害因素侵襲。

二.食品安全標準包括幾個方面的內容?

(1)食品、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

(2)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範圍、用量;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對與食品安全、營養有關的標簽、標識、說明書的要求;

(3)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

(4)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其中,人體攝入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會危害人體健康,因此必須測定壹個保障人體健康允許的最大值,規定食品中各種危害物質的限量。

法律依據

《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生產、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或者具有本解釋第四條規定的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壹百四十四條規定的“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第八條在食品加工、銷售、運輸、貯存等過程中,違反食品安全標準,超限量或者超範圍濫用食品添加劑,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

第壹百四十三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定罪處罰。在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銷售、運輸、貯存等過程中,違反食品安全標準,超限量或者超範圍濫用添加劑、農藥、獸藥等,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適用前款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九條在食品加工、銷售、運輸、貯存等過程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刑法第壹百四十四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處罰。

在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銷售、運輸、貯存等過程中,使用禁用農藥、獸藥等禁用物質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適用前款的規定定罪處罰。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國家禁用藥物等有毒、有害物質的,適用第壹款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十條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添加劑,用於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毒劑,或者用於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壹百四十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定罪處罰。

  • 上一篇:十月新長運益生菌怎麽樣?
  • 下一篇:英語中最常用的可數名詞和不可數名詞是什麽?請回答 3Q
  • copyright 2024偏方大全网